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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何以成了“三公”消费的“替罪羊”?

www.fjnet.cn 2012-03-08 11:07  李兆元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一是将权力关进“笼子”。控制三公经费虚高,无论是治理公款吃喝,还是公款出国(境)、违规购买公务用车等,绝对的权力产生绝对的腐败,必须从改革体制入手,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建立问责否则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否则,不喝茅台和其他,隐蔽性更大,危害可能更甚,招待费能降吗?

二是引入第三方机制。公车配备有了18万限价的标准,公务接待为何不能也实施类似定额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引入市场机制,限定地点、限定烟酒、限定人员,相关单位的公务接待费用由第三方公布,每年进行专项审计,不符规定的财政一律不予拨付,第三方会无缘无故地为公款吃喝埋单吗?

三是要加大三公经费公布的力度。“打包”公布三公经费,群众感觉无厘头,公众的知情权被大大打了折扣,当然也就难以从源头上遏制虚高的三公消费了。只要解开布囊,无须相关部门自证清白,公众也能小葱拌豆腐——一清二楚,看个究竟,没有人会明目张胆地“喝”茅台吧?就此问题应该能说解决了吧?!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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