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盲犬的路越走越窄是城市文明的倒退
www.fjnet.cn 2012-03-31 11:12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导盲犬珍妮宅在家里,一年不到,体重增了12斤,主人陈燕的心沉了底。从今年3月1日起,《北京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施行,本市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免费携带辅具,如轮椅、拐杖,但并没明确导盲犬是否可享受同等权益。相反,《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因此,盲人带导盲犬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经常遭拒,权益得不到保障。(3月29日《新京报》) 如何看待和对待残疾人,是公认的检验现代国家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准之一。残疾人的活动空间有多大和残疾人在公共场所的生活状态,则是公认的检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 导盲犬不同于其他的狗类,导盲犬是专门为盲人服务的狗,实质上就是盲人的眼睛,与盲人是不可分割的共同体。从这个角度说,社会对待导盲犬的态度,实质上就等于社会对待残疾人的态度;法律和社会给予导盲犬活动空间的大小和行走道路的宽窄,实质上就成为衡量一座现代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反映的是城市对待残疾人的宽容与平等精神。导盲犬在城市的道路越走越窄,无疑标志着城市文明的倒退,而北京从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导盲犬可以乘坐公交车,可以进入开幕式现场引领运动员点燃火炬,到现在不能乘坐公交车,不能出入超市等公共场所,显然是城市文明的倒退,开历史的倒车。 作为具有文明精神的现代城市,首先应当是一座具有弱者视角的城市,应该多从弱势人群角度思考政策的公平性、平等性。方便市民出行,就必须考虑盲人朋友的出行方便,只有方便了盲人等残疾人朋友的出行,才是真正的人性化的管理和服务。拒绝导盲犬上路,就是拒绝为盲人朋友提供便利的出行,实质上就是对盲人的歧视。 事实上不仅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早已经立法规定,导盲犬可以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为盲人朋友服务,而且上海、重庆、郑州等国内的一些城市也已经立法拓宽了导盲犬的道路,可以上车、可以入室。实际上去年国务院法制办在发布的《无障碍建设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就规定,残疾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携带有识别标志的服务犬出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同时《残疾人保障法》中也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换言之,北京控制导盲犬的道路做法,不仅背离了现代城市文明精神,而且与国家的立法精神和关爱残疾人的思路不符,是开历史的倒车。更何况北京城市精神的内涵是“爱国、创新、包容、厚德”,但是连全市仅有的10只的导盲犬都无路可走,只能宅在家里,又从何谈起包容精神? 笔者认为,作为首都的北京,应当带头学习国外经验和内地的一些城市做法,延续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人性化举措,明确导盲犬的法律地位,让导盲犬拥有合法的“户口”,赋予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出入公共场所的权利,让导盲犬真正成为盲人朋友的眼睛,而不是推翻过去实施的人性化政策,不能没了奥运会、残奥会,人性化政策也就消失。当然,对于上路的导盲犬必须进行必要的培训,并且发放相应的证书,上路时应当出示相关证书,消除其他乘客或市民的忧虑之心,而我们普通人也应当对残疾人和导盲犬更多的宽容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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