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信“丢了白丢”背后是责任心缺失
www.fjnet.cn 2012-04-12 11:25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央视记者做了一个调查:投递100封平信到分布在全国各地的熟人,并通过与收信人联系来查看信件最终寄达情况。调查的结果是,其中的33封信没了下落。据中国邮政总公司客服称,平信的丢失没有办法查询,并且无法赔偿。(4月10日央视《新闻1+1》) 平信即普通信件,近年来,平信邮资一直水涨船高,从最初的每封信8分钱,涨到1.2元,也就是说邮资涨了15倍之多。如果说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时代,平信邮资跟着上涨情有可原,但关键的一点在于,配套的服务要跟上,在平信“丢了白丢”的现状下,折射的不仅是邮政行业背后责任心的缺失,还有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在通信工具极其落后的年代,信件作为互通音讯的主要方式,一度成为人们寄托感情的重要载体。从古至今,按照老百姓的说法,平信的投递就是“良心活”,正因为平信没有特殊标识,也没有过多金额的保障,从邮寄到投递的整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经过邮局工作人员之手,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心,平信就不可能顺利到达收信人手中。 奇怪的是,越是在科技欠发达的年代,平信投递的成功率越高,而到了科技高速发展的今天,平信投递的成功率却越来越低,在央视记者的调查中,投递100封平信到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33封信没有下落,可谓有力地证实了这一点。按照邮局相关人员的解释,现在各地的路况复杂,而且许多地方设有物业管理,这才导致平信无法准确投递,那么挂号信、特快专递等信件的投递率为何较高?对比之下,无非是金钱“惹”的祸,挂号信、特快专递的邮资高出平信的数倍,这才有了更多的保障,而邮局作为政府服务部门,显然不能将目光只盯着“利益”二字,造成平信大批量丢失的背后,邮局显然责无旁贷,必须打破以往“丢了白丢”的潜规则。 根据我国《邮政法》第84条的规定:平常邮件(平信)邮政企业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件。按照这条规定,平信属于“无据邮件”,造成无法查询自然在所难免。正是有了这样不全面的邮政法规,才给“丢了白丢”留下了制度隐患。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寄件人与邮局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平信丢失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邮政法》“大修”已迫在眉睫,只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各方责任,并建立赔偿与追责机制,堵住“丢了白丢”的制度漏洞。此外,必须加强邮政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让他们树立强烈的责任心。平信虽小,却事关社会诚信,只有让平信“丢了白丢”彻底成为历史,才能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助推邮政事业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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