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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错了”不过是选择性守法的遮羞布

www.fjnet.cn 2012-04-17 20:56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有群众反映甘肃兰州征地中的一件“荒唐事”:一片“城区里最后的菜地”被强行推掉。更荒唐的是,当新华社记者前往调查时,当地有关负责人却称:“推错了。”“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按法律一条一条来,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2012年4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错”这个词,辞书解释是不正确,跟“对”相反。错即非对,表示不对或过失之意。对与错,从来都是泾渭分明的,就像黑白不可混淆一样。村民十几亩尚未征用的菜地被强推,显然是当地政府的征地程序违法所致,可乡政府的人却上嘴唇下嘴唇轻轻一碰说“推错了”。透过这种漠视农民权益的权力极度傲慢行为,也更加让人看清楚“推错了”,只不过是选择性守法的遮羞布而已。

这也是有事实为证的。当新华社记者前往调查时,当地有关负责人称:“大学生也会写错字,我们怎么就不能出点错呢?”“有些事情不是说一定要按条条框框、按法律一条一条来,那样的话很多事情就做不下去了。”面对强推的错误事实,这些基层干部不但没有丝毫的愧疚与惨悔,反倒梗着肚子强词夺理,极力狡辩,这就更不厚道了,既透出权力的傲慢,更反映了法治观念的淡薄。

当地官员的狡辩,再次验证了部分官员落实法律标准不高和法纪观念不强的问题。一些基层干部遇事不善于站在法治的角度上思考和认识问题,对于相关的法律政纪,不是条条贯彻,而是挑着贯彻;不是坚决执行,而是攀着执行;不是从严落实,而是圆滑落实,贯彻落实法律不严肃、不认真、不较真,用原则落实代替具体落实,与己有利的就落实,与己无利的就不落实,从而降低了政府公信力,严重挑战法律的平等性、权威性、正义性和神圣性,损伤了法制秩序。

选择性守法的严重危害在于,由于选择性守法在时空上总是存在着疏漏,一些违法现象总有可能不被处置,致使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在事实上具有合理性,从而给行政腐败提供了操作的空间,执法者可以利用控制执法或守法过程的疏漏率来威胁利诱管辖的客体,进而实现权力寻租的目的。明明是仍有部分村民没有签署“重离子治癌中心”项目的征地协议,而城区605号道路在该段的征收工作根本还没有开始,但4月5日一大早,街道办就组织大批穿制服的人把村民菜地围起来强行推毁,而无视土地就是农民的饭碗。在这种违法冲动的背后,注定有当地官员求名求升的政绩焦虑。

选择性守法另一个先天性病灶便是演生“破窗现象”。随着法律落实的疏漏率逐渐增大,“破窗现象”将随之而来,“如果有人打坏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未得到及时维修,别人就容易受到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在选择性守法习以为常的氛围中,必然会导致犯罪的滋生和蔓延,并向社会传递出一个错误的信息:对法律、规则不必当真,可以在执法守法的空间中躲避,而不需主动遵守法律。比如农民的菜地说推就推了,随意得很。

显然,在选择性守法的后面,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守住的做人的诚信和为官的操守。修官德、强素质、造福民众,应始于从严治党。只有让民主监督在官员权力运行体系中成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那些侥幸者才有可能望而却步,老老实实勤勤恳恳地为人民服务。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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