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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不是“自肥”的正当理由

www.fjnet.cn 2012-04-20 11:14  李靖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4月6日至13日,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10名工作人员借开会之名去香港、澳门旅游。被发现后,有关人员解释称:这次旅游不是公费旅游,是自费,主要错误是跟区政府撒了谎,长达8天不在岗。

(4月19日《都市晨报》)

前不久,河南汝阳县地税局将“清明三天假”自行延长至七天用来组织旅游,当被问责时竟理直气壮回应乃“自费旅游”。一枝颤,百枝摇,现在陕西延安市宝塔区卫生局也以“自费”说作为集体脱岗旅游的正当理由。

这种公务员式思维真是又好笑又好气,就算是自费旅游,也不应在正常上班期间去游山玩水吧?在其位却不谋其政,拿着纳税人的血汗钱却不给纳税人服务,难道就没有一丝羞愧吗?私自脱岗、贻误工作难道就不要被问责了吗?

“自费”之所以会成为公务人员屡试不爽的脱岗借口,显然与有关部门“只问腐不问庸”的监管态度有关。挥霍公帑旅游固然要严惩不贷,“吃多少吐多少”,但是莫忘了懒政、庸政、误政也是一种腐败,为政不勤、尸位素餐的公务人员就应该被问责,何况还是“带薪外出旅游”的渎职行为?正因为这种有失偏颇的监管态度,才造成公务人员假借考察、开会之名行旅游之实的官场生态。

事实上,公务人员年休假、节假日等各项福利已远远高于社会其他阶层,再利用手中职权额外多享受“正常上班期间旅游”的隐性福利,这种权力“自肥”如何能够赢得公众信任?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自掏腰包度假不能建立在“不敲钟”的基础上。

要想刹住这股借口风,还需要“制度说话”。一是延伸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对非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在非假期外出,需呈报上级单位。二是延伸网上晒权力制度,对于公务人员集体外出学习、考察、开会的具体行程需在本单位政务网公开,这种“晒”不仅使外出公干实至名归,还避免让上门办事的群众扑空,何乐而不为?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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