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肇事株连驾校打错了板子
www.fjnet.cn 2012-05-08 10:04 张立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5月5日,宁夏吴忠市公安局通报称,吴忠市同心县宏翔驾驶学校,因其培训的学员丁某肇事造成18死7伤,该驾校被连带追责,停业整顿,肇事学员驾照的责任考官也被调离原工作岗位。(5月7日《京华时报》) 驾驶员因个人过错酿造特大交通事故,当地公安部门连带追究驾驶员当初接受培训的驾校责任,看上去惩罚力度比较重,体现了当地政府从严管理的决心,是对错误的一次纠正。不过,笔者认为,学员肇事株连驾校的惩处做法其实打错板子,相反是职能部门为了推卸责任,采取的弃车保帅的一种做法,驾校实际上是为失职的交警部门背黑锅。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来看,主要是驾驶员为了逃避缴纳相应费用,驾驶了未经年检有问题的机动车,驾驶员个人的驾驶技术本身并没有问题,事故的发生与驾校的培训和管理制度没有任何直接关系。机动车需要年检是一个基本常识,每一名驾驶员都很清楚,甚至大多数没有驾照的普通人也知道这一点,驾驶员或者机动车所有者是否对依法机动车进行年检,完全取决于驾驶员或机动车所有者个人,而不在驾校,毕竟驾校无法代替早已经毕业的驾驶员做决定。事实上国内有很多驾驶员为了逃避缴纳费用,而不对机动车进行年检,尤其是在年底时,一些教师元为了逃避交警上路查机动车年检情况,与交警打起了游击战。 事实上未经年检的汽车上路,而且长时间通行无阻,真正需要承担监管不力责任的不是驾校,而是对驾校作出处分的公安部门,是担负监管职能的交警。正是交警监管不力,放过了未经年检的机动车在眼皮底下行驶,才酿成了车祸。假如交警尽心尽力的履行职责,严查上路机动车,未经年检存在问题的汽车早已被拦下,司机也早被处罚,就不存在发生后来的车祸。从这个角度说,与其株连惩罚本来没有责任的驾校,不如严惩本身就负有责任的交警的责任,更有实际意义和效果。否则,即使驾校培训出来的学员全部是高素质司机,但是杜绝不了一些司机在利益诱惑之下,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驾驶不该驾驶的机动车。 当然,不可否认,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驾校培训不规范,教学质量不高,导致一些不合格的学员顺利拿到驾照,成为马路杀手。但是,驾校培训成绩和办学情况,与学员拿驾照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发放驾照的权力不在驾校,而在公安部门。说白了,即使驾校培训质量很差,学员没学到知识,没掌握技术,但是发证部门严格考试,成绩差的学员就拿不到驾照,就成不了司机。从这个角度说,学员肇事追究连带责任的不该是培训的驾校,而是发证的公安部门。 总之,学员肇事株连驾校,打错了板子,也避免不了车祸的发生,要真正减少或避免车祸发生,首先,加强对驾校的日常管理,确保驾校规范办学,而不是出了事故之后采取找驾校麻烦。其次,驾照发证部门要严格考试程序,规范考试制度,提高考试标准,加大考试难度,倒逼驾校学员好好学习驾驶技术与交通知识。再次,交警部门必须尽职尽责,加大对上路汽车的巡查力度,尽早发现并制止违规汽车上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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