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就怕“并无明文规定”
www.fjsen.com 2012-05-08 10:27 高行者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河南政协常委赵克罗发微博批评南阳市整治墓葬的行动,称当地只铲平民祖坟,“副处级祖坟”可不动。5月6日,赵克罗删除了相关微博,称自己原发微博部分失真。当地乡干部就此事称,“副处级祖坟”无明文规定,“要是领导打招呼就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5月7日,央视) 整治墓葬也见权力魑魅,打声招呼,不仅能保全祖坟,还能让先人得一知名人士名号,把“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内涵再度得到扩容,一人当道,先人纵是已化身泥土更护花,那也能塑造光辉高大的形象来。“副处级祖坟“究竟是红纸上的黑字呢还是真的明文规定,尚且不得而知,我们姑且相信着纯属”空穴来风“,并无明文规定,但即便是无此规定,实际效果是,只要领导打招呼,其祖坟就能得到保全。 并无明文规定,就能将保护领导祖坟“落实“下去,这要需要多么有功力的心神领会呢?如果”下面的人“如此花心思用在揣测无须明文规定的领导心思上来,那对于平民的合理诉求,又当会抱何种态度呢?这样对上级权力的谄媚其实是可怕的,这样的”无明文规定“,其实是人为地制造了制度的模糊边界,换言之是放大了权力的滥用边界,既然是无明文规定,一方面领导可以随意发挥,另一方面”下面的人“也可以按照领导意图,以实现领导意图为最高目的,滥用权力资源。比如在南阳的墓葬整治行动中,为了保护领导先人得坟墓,居然可以将领导先人”往知名人士祖坟上靠“,这样没有原则地给领导先人戴高帽子,既是是事实真相地无理歪曲,也是对知名人士名誉的亵渎,实在可怕。 如果说南阳的“无明文规定“是为特权布道开路,那么还有一种”无明文规定“则是为罪恶放行,4月26日,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在“中国医药监管问题与对策”论坛中指出,“毒胶囊”专项整治业已开始,但在最直接的专业法《药品管理法》中却几乎找不到惩戒的依据(5月7日,大众网)。在继地沟油找不到检测依据而无法杜绝之后,对祸国殃民的毒胶囊居然也没有惩戒的依据。没有依据,换言之就是无明文规定,生产并销售如此“毒品“,居然找不到依据,药监部门不作为至如此,夫复何言!有学者说,这是政府的失灵导致的市场失灵,不过在我看来,政府的失灵在于宏观调控的不畅,而对毒药没有惩戒,已不是简单的调控不畅,而是严重的失责。这样的没有惩戒依据,既为权力和资本的勾结创造了温床,也为无良商家的违法行为制造了机会。 我们坚守“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不怕制度不完善,不怕制度不健全,但对于”无明文规定“之下的特权泛滥和权力寻租,真的很可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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