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阳光政府奖”评选的负效应
www.fjnet.cn 2012-05-16 07:02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大学拟于今年上半年发起设立“阳光政府奖”并开展首届评选活动。这是我国第一个由民间学术机构发起设立,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实践主体为基本奖励对象、以制度创新的机制与绩效为基本奖励依据的奖项。(5月14日《法制日报》) 近年来,建设“阳光政府”的社会呼声很高。这次北京大学发起设立“阳光政府奖”,开展评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旨在推动政府更加“阳光”,出发点无疑是好的。但对于林林总总评奖活动早已麻木的公众而言,难免再次发出质疑的声音。 比如,评选的权威性问题。虽然这次评选冠以北大的头衔,但某些学术领域的权威代替不了社会对“阳光政府”的普遍认同。这方面早有前车之鉴。去年6月,上海某知名高校课题组发布的省级行政机关透明度排行榜,云南省得分为零排名最后,引起社会舆论一片哗然。最后,以课题组“该省对课题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回应”的解释而草草收场。可见,公众对“阳光政府”心中自有一杆秤,对所谓权威机构的认可度并不高。 又比如,评选的科学性问题。“阳光政府”应当由那些指标构成,各指标各占多少分值,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加减分等,本身就没有统一的标准。对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同的地区,采取统一的标准也不客观。加之操作者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评选机构往往“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这种霸权评选和暗箱操作势必造成得奖者“名不正言不顺”,落榜者“口不服心不甘”。 再进一步讲,评选“阳光政府”还可能事与愿违,产生评选之外的负面效应。就目前的社会风气而言,一旦有的地方政府沉迷于“阳光政府奖”,把它当作政绩给自己加分,就会不择手段甚至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或乐衷于做表面文章,追求轰动效应,获得“纸面分”;或对评选机构热情接待,对专家谄媚有加,获得“印象分”;或鼓励有关部门到评选机构搞公关,甚至权钱交易,获得“额外分”,等等。如此得来的“阳光政府奖”,对提升政府的服务力和公信力又有多大的帮助? “阳光政府”是靠各地干出来的,而不是靠评出来的。打造“阳光政府”之所以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就在于政府信息的公开、行政审批权力的削减、垄断行业的竞争化等问题,与各地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政府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决心强有力地推进。完备的立法、科学的机制、健全的制度、有力的监督,才能撑起“阳光政府”的大厦,才能保证政府时时刻刻站在阳光下,这比多少“阳光政府奖”都管用实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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