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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踏着民意方可拾阶而上

www.fjnet.cn 2012-07-02 17:16  高亚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从7月1日起,阶梯电价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施行。多年来,以电价为典型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始终“步履蹒跚”,虽然改革方案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便已形成。一项改革的推进,无论是摸着石头过河的大胆尝试,抑或是从顶层设计层面的大刀阔斧,这不仅是简单地冲破“思想藩篱”,更是各种利益的重新调整和分配,而改革之难,正在于利益调整之难。而围绕电价改革的争议,更因牵涉利益分配的极度复杂性,尤显艰难,改革一拖再拖。

今年年初,国家权威大报《人民日报》发出“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的声音,可谓一语道出了“改革”之紧要。积极推进电价改革,已经成为体制内外的共识,形成共识固然关键,但接下来“如何改”的问题,才算真正进入深水区,毕竟改革并不是总能化腐朽为神奇。如何让电价改革得到顺利推进,顺利实现电价改革初衷?这才是电价改革要重点闯关的地方。

如今,电价改革终于迎来破冰,破冰之后,面对难啃的“硬骨头”,如何面对“躲不开、绕不过”的体制机制障碍,如何面对资源价改之下的末端之困,如何面对不可承受之重的民意和舆论追问。自6月25日起,新华社“新华视点”连发四篇重量级报道关注资源类价格改革,直面资源类价格改革“阵痛”。

理顺定价机制、选择改革时机、把握价格改革重点、凝聚改革决心等等,这似乎都可以成为改革中方法论的座上宾和万金油,但如果舍弃或忽略了对民意的尊重,电价改革闯关只会惘然。

电价改革不同于一般商品价改,需找到“国情平衡点”。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建立完整的市场经济体制之后,环视市场价格体系,基本上已经形成了需求—供给机制下的价格形成模式,由供需决定价格,这不仅是资源配置最为合理的方式,也是市场机制下公平、公开、竞争特色的集中体现。电、水、油等生产生活必须品,从其本身属性来看,是具备了典型的商品属性,为什么不能像其他商品一样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呢?首先,从其本身自然属性看,这些都是资源类产品,具备天然的垄断属性,既然是垄断,在定价机制上,就缺乏与一般商品相同的定价环境;其次,这些资源类产品,往往还与国计民生有着强烈的关联,可以说是一头连着民生之本,一头则牵着国民经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无法离开它们,而一个国家的发展,更需要以它们为基石,从民生角度而言,以最优惠价格为民服务,成为民众最为关切的诉求,但从国民经济发展层面而言,通过稳健价格,增加其发展后劲,壮大其基础,也是合理和正当的诉求。正是基于这样的产品特点,决定了电价改革必须考虑国情,既要保民生,又要促发展,电价改革之难便在于找到平衡点。

平衡点在哪?正如前文所言,改革最核心的内容,不是制度设计的调整,而是利益的调整。任何改革的推进,都必然涉及到利益的调整,从这一点讲,与其说是找到改革的平衡点,不如说是找准改革中利益调整的平衡点。在明确了这样的事实逻辑后,接下来要确定的便是利益主体的诉求,最终还是要回到民意这一立体的元素符号上。

首先便是要倾听民意。回顾此次阶梯电价的出台过程,一个极为喜人的亮点便是,许多地方对倾听民意表现出极大的诚意。在今年五月以来各地密集召开的听证会上,流于形式的走过场越来越少,消费者代表敢说话,发出真实的声音,成为一道极为靓丽的风景线。这样的新气象,固然与民众权利觉醒意识的成熟相关,但更紧要的还在于体制内对体制外声音的尊重,能够放下身段,倾听民意的诉求。在今年《人民日报》一篇颇受关注的评论中,便有这样的一段话:发出声音,是主张利益的基础。有利益的表达才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有相对的利益均衡才有长久的社会稳定。事实表明,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这是共建共享的应有之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只有这样,才能让“说话”、“发声”不仅是表达诉求的基本手段,更成为培育健康社会心态的重要环节,成为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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