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我靠重庆” 歪解岂能废正解

www.fjnet.cn 2012-07-09 09:52  马涤明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从今年6月开始,为在重庆推介利川旅游资源,利川市旅游局在重庆做了广告词为“我靠重庆,凉城利川”的广告,随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争议。日前,重庆工商局要求相关广告公司迅速撤换该广告。(7月8日《重庆晨报》)

网络语言、俚俗口语中,“靠”和“我靠”,多少有些不大庄重,可是因为这个缘故,而殃及到正规语言中“依靠”的“靠”,是不是太过敏了点?

我靠重庆,是说依靠重庆;依靠重庆,不许用“我靠重庆”来表述,那不许说的话恐怕就多了:依靠国家、依靠组织、靠亲戚、靠同学朋友……难道都要联想到网语中的“靠”,都不许说了?汉语言中同音字甚多,如果都要这般联想,只怕是没法说话了。

网上有人说“我靠重庆”雷人,有一些争议和起哄,我看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如果说汉语中的谐音打趣可以算作一种文化,那么这种事也是没有办法的,一是你无法限制人家善意或恶意“谐音”的自由,因为这不是文字狱的时代;二是坊间或俚俗文化中的事情,毕竟不可以和大雅环境氛围中的情况相提并论,那么最好是各走各的路——你“靠”你的,不能因为你的“靠”,我们就连“依靠”也不能说了。

而从政府部门的角色与职能上说,要求撤换“我靠重庆”的广告语没有任何道理,工商局出面,一本正经地干涉一个正常语言文字的使用,我觉得不可思议。显然,从法律上无法找到广告不允许使用“我靠”的依据,也无法证明广告公司有恶意;关键问题还是,以一个新生的词语含义去否定历史悠久的词语原义,无论如何是没有道理的。

语言的发展,是一种自然现象,无法预料,很大程度上也无法控制,有些新生语言可能成为文化,有一些也可能就是昙花一现;作为政府官方,在这个问题上多是要顺其自然、无为而治的,更要相信社会和大众对语言的认知与自然净化能力;语言文字的使用只要不违法,那就是使用者的权利和自由。

马涤明(知名时评人)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