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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职处分能否封住公款漏斗

www.fjnet.cn 2012-07-10 09:02  吴  乔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只有实现了经费的全面公开,才能为全面地监督创造条件,也才能使那些向公款伸手的暗角暴露在阳光下。

最近,安徽三义镇政府人员公款吃喝欠债21万余元17年未还一事有了最新进展,双方“达成和解”是首偿14059元,余款按每年3万元“分期还清”,直至2019年还完。借债也要吃喝,令人叹为观止,有多少公款就是在这样的公务接待名义下漏掉了。而今,终于有了一个系统性规范制约公款消费的法规。

7月9日,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这个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法规,对有关公务接待、公车购置、公费出国这“三公”问题,以及办公楼、办公用地、会议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规约。规定违反相关条款的最高行政手段是予以撤职处分。对于国务院来说,用法规来管束公款消费问题,是其管理手段的最高形式。

在公款吃喝风盛行、公车问题突出等情势下,以撤职为处分可以说是点中了一些人员伸向公款之手的穴道。不少人认为,自己是在为团体、部门、单位谋利益,并未中饱私囊,所以违规违得理直气壮,而上级对他们给予处分时,往往也会手下留情。现在,因这种事很可能丢官,犯不着。可以想见,以撤职为处分的实际约束力蛮大。

然而,要使其产生实际威力,关键还有赖于公开制度的深入推进、具体制度的科学制定。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以及定期公布有关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事实上,这个“机关运行经费”,乃是比后者“三公”范畴大得多的概念。比如,前不久公布的2011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93.64亿元,但其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就达899.7亿元。只有实现了这个经费的全面公开,才能为全面地监督创造条件,也才能使那些向公款伸手的暗角暴露在阳光下。

在围绕公车改革仍然争论不下的时候,公务接待问题正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从公务接待禁鱼翅需要三年时间,到温州等地已经出台具体的公务接待细则,实质都涉及公务接待的范围和标准,只有这个制度具体了、明晰了,才能成为一把制约公款吃喝的尺子。此次条例对制定公务接待标准、控制三公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现在需要的是各地遵照执行出台具体标准。

由此看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能封住各种导致公款泄漏的漏斗,核心的乃在于具体标准、信息公开、处分三管齐下,才能最终产生制度张力。否则,再美好的制度也容易成为墙上的画。

本报特约评论员吴乔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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