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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不长眼应该管一管

www.fjnet.cn 2012-07-13 09:35  子在渊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作为中心城区最大的人工湖,免费开放的海珠湖公园吸引了很多市民。每到傍晚,海珠湖北广场就有很多休闲的市民在放风筝,虽然广场上立着一块禁止放风筝的牌子,时不时也有城管人员来劝阻,但收效甚微。

其实不仅在海珠湖,中大北门等公共场所也有很多放风筝的市民。公共场所放风筝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影响到他人就另当别论。以放风筝而言,至少存在着两点隐患:其一影响交通秩序,其二很可能伤及他人。

公园门口车来车往,傍晚时分也正值上下班高峰期,放风筝必然影响到他人,妨碍交通不说,还给过路的司机带来不便。即使在珠江边的中大北门广场,虽然没有车辆经过,但为了躲避过长的风筝线,其他市民、游客的休闲活动多少会受到影响。

影响交通事小,安全隐患则不可小视。放飞的风筝线勾缠过往路人的事件屡有发生,轻者受皮肉之痛,重者则有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江湾桥脚、芳村码头等都曾发生过风筝线伤人事件。特别是现在的风筝线有很多已不是原来的普通棉线,而被韧性极好的细尼龙、钢性玻璃丝、纳米金属线所代替,其杀伤性更大。而一旦风筝线缠住附近的高压电线,后果将不堪设想。

鉴于风筝潜藏的安全隐患,像在海珠湖、中大北门广场等公共场所放风筝应有人管一管。仅靠“此处禁止放风筝”等劝诫式要求恐怕已无法阻止,城管部门是否可以考虑严格执法,或者建议设立禁放风筝区域。其实,类似公共场所放风筝等才是城管部门最该管的,而不是把精力放在类似拆迁、赶流浪汉等形象工程上。

广州是一个人口高度密集的特大城市,开放式的休闲广场就如同家中的客厅,既是人们交流的空间,也是“透气”的地方。公共场所放风筝本是一件很惬意的事,但如果不分场所放风筝,进而发生伤人事件,怕是要大大扫兴。

当然,在严管公共场所放风筝的同时,偌大城市也应为风筝爱好者设立专门区域,这样既安全又便于管理,自会受欢迎。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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