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拆迁暴富”与“挥霍返贫”都不靠谱

www.fjnet.cn 2012-07-17 11:20  林  萧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据一名杭州人士反映,杭州城郊一些村庄的村民原以种菜为生,虽不上富裕,但村庄宁静祥和。前几年,村民们因拆迁补偿而富起来后,不少人终日无所事事,有的靠打麻将度日,有的甚至染上了毒瘾,很多人因无度挥霍而返贫。(7月16日《东南商报》)

用“一夜暴富”来形容某些拆迁农民,媒体很大程度上有“标题党”之嫌,这些农民表面上获得了一笔拆迁款,实际上却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成为既非农民又为城市居民的“边缘人”,如果再加上政府与征地农民之间一“补”了之,没有配套的政策扶持这些失地农民,出现“拆迁返贫”的现象就在情理之中了。

严格来说,将失地农民与“拆迁暴富”扯上关系,会起到极大的负面效应。首先,我国绝大多数失地农民并没有“暴富”,近年来各地频繁上演的征地拆迁事件,很多都与“强制拆迁”、“钉子户”等等词语相关联,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即使得到补偿款也不可能没有边界,又怎会暴富?其次,农民最终拿到手的补偿款,往往是一次性付清,而土地的利用价值却是永久性的,具有价值的隐蔽性,农民交出了世代拥有土地的权利,表面上得到了一笔补偿款,实质却失去了永久立身之所,因此“拆迁暴富”不过是一个假象。而失地后的农民往往缺乏一技之长,没有土地耕耘,他们除了终日无所事事还能做些什么?

同样,用“挥霍返贫”来形容失地农民,也仅仅停留在事件表面,缺乏理性的分析。客观上讲,有没有农民愿意主动出让自己的土地?即使有,也不过是极少数,因为农民天生就知道土地的重要性,土地对于农民就是生存的土壤。现实中农民出让土地,要么是出于对地方政府的支持,要么在不情愿的前提下,迫于各种因素,不得不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在此背景下,农民用土地换取的征地补偿款,不可能是巨额补偿,既然金额十分有限,又怎能用“挥霍”来形容?当然,不排除农民中存在好吃懒做者,整日“挥霍”度日,但相对而言,这些毕竟只是少数。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即使大多数农民无所事事,那也是形势所逼,他们失去土地,政府又没有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他们不“挥霍”度日又能如何?

由此可见,拆迁不等于一夜暴富,返贫也并非挥霍所致,只有越过这些富有“挑逗性”的字眼,才能清晰地看见事件的本质。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失地农民人数有4000至5000万人,而且每年还以300万的速度增加,因拆迁而失地农民人数越来越多,要解决他们的生活难题,显然需要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如何规范制度建设,让失地农民获得生存技能,让他们老有所依,同时如何将有限的征地补偿款转化为投资、盈利成本,从根本上杜绝“坐吃山空”的现象发生,这些无疑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既考验着执政为民的理念,也考验着管理智慧。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