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与公共服务分离是亮点也是难点
www.fjnet.cn 2012-07-20 16:04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介绍《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胡祖才表示,《规划》将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确定在八个方面,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卫生。这八个方面涵盖了一个人从出生到终老各个阶段生存与发展所需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服务将与户籍逐步分离。(7月20日《新京报》) 《规划》不仅提出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清晰概念,而且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国家基本标准。特别是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逐步分离的提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诠释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但是“徒善不足以为政”,各级政府认真落实《规划》,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功能,让不同户籍的人都均等获取涵盖生老病死的基本公共服务,才是问题的关键。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曾要求,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胡祖才提出的“公共服务与户口逐步分离”的观点与此一脉相承。 虽说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注定是一场艰难的改革,不会一蹴而就。但是在户籍制度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民众对此充满期待。户籍改革势在必行。此前不少地区已经建立了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但是此举只能在同一地域淡化城乡户籍差别,不同地域户口附加值仍有很大不同。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附加值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大城市与中小城市、农村户籍的附加值差别明显。我认为,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逐步分离,不仅要淡化户籍观念,而且要剥离户籍的福利附加值,对不同户籍性质,不同地域人员平等赋权。 随着改革开放步入深水区,户口早已不再管公民吃饭穿衣的问题。但是户口的附加功能仍然存在。因为户口不同,公民权利并不平等。这不仅涉及城乡二元化体制,而且大中小城市、小城镇之间,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户口的附加功能差异明显。国务院参事马力曾表示,户籍制度背后附加了大量的福利制度。在全国而言,农村和城市福利待遇人均差别33万。对特大城市来讲上百万。 不同地区户口附加值差别百万之巨,这是不是危言耸听?我们不妨撷取住房、社保与教育三种公共服务来探讨这个问题。 先说住房。在高房价的语境下,尽管各地都出台了住房保障政策。并积极建设限价房、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但是,除非是当地政府急需的经营人才,普通打工者多被排除在住房保障政策之外。 接着看社保。尽管不少单位为员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转制度已经建立。胡祖才副主任也表示,将建立医保异地报销制度,但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缴费系数参差不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未全国统筹,公民养老保险统筹部分尚不能全额跨省转移。社保政策全国一盘棋,参保者惬意地异地养老、异地看病依然很遥远。 再说教育。据胡祖才介绍,《规划》只是把义务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而公众更为关注的高考公平问题被排除在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之外。尽管不少外来工孩子可以在父辈生活的城市上小学、中学,但是他们依然不能与城里孩子一样在学籍地参加高考。更遑论高考录取公平了。 在城市化进程中,户籍改革向纵深推进,取消城乡二元制户籍结构或许不难。而真正实现户籍与公共服务分离,是《规划》的亮点也是难点。要实现这一亮点,突破这一难点,要有打破既得利益的顶层制度设计,要有把高考公平等核心问题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责任担当。虽说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语境下,完全做到户籍与公共服务分离不容易。但是,缩小户口的福利差距,把公民都纳入权利保障视野,应该可以做到。公民一张身份证权利通行全国,才是真正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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