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号杆电儿童”都是责任多头惹得祸
www.fjnet.cn 2012-07-24 10:06 徐志翔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1日,江苏泰兴12岁男孩楠楠上街,在经过交叉路口时,楠楠的手触到了人行道红绿灯信号杆,瞬间被击倒在地,出现抽搐、口吐白沫等症状。目前医院已下达病危通知书。对此,交警部门表示,信号灯使用方是交警部门,但管理属住建局,而住建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据7月23日《扬子晚报》报道) 又见相关部门踢“皮球”,出了伤亡事故,在责任认定上,往往都要遇到一场“球赛”,百姓戏言为“踢皮球”。泰兴12岁男孩生命垂危,而相关责任者还在“沉默”。不知道,这个“球”还要踢到何时? “踢皮球”害死人。当初,相关部门在信号灯管理、使用上就存在“踢球”现象,也为安全留下了隐患。如果我们相关部门责任明确,使用者与管理者是一个责任人,我想,也不至于发生今天红绿灯信号杆电击人事故。显然,这种使用方与管理方不是同一责任弊端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只使用,不管理,还谈什么责任。只有在使用中,才会发现问题,如果只使用,不负责管理,这不是当起了“甩手掌柜”了吗?二是不使用,只管理,难免留下安全隐患。只有使用了,才会知道安全隐患的存在,进行及时的排除。 可以说,泰兴市红绿灯信号灯“管用分离”为安全留下了隐患,直到现在,有些信号灯开关盒依然“洞开”,这就是责任不明确,留下的安全隐患。其实,这种责任不明确,留下安全隐患的事还不少,如,路灯、广告灯箱等,他们或多或少地存在使用与管理上分离现象,这种“管用分离”,往往导致责任不清。所以,要想把责任的板子打到实处,起初就要做到责任明确,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不要让相互“踢皮球”留下“空隙”。 不久前,深圳市发生了“红绿灯打架”的事,也就是说,红灯、绿灯同时亮起,导致一搅拌车司机误判,与一辆商务车对撞,酿成重大事故。如果这个事故发生在泰兴,交警部门又会说:“我们只负责使用,管理是住建部门的。”然而,这起因红绿灯引发的事故,法学专家、法律部门都认定责任单位是交管部门,而不是住建部门。 老百姓之间来往还有句老话:把丑话说在前,亲兄弟还得明算账。也就是说,什么事,先要把责任、义务说清楚,免得事后出现了问题大家相互推诿,踢皮球。难道说,我们相关责任部门连这点“责任与义务”都搞不清吗?看来,要想把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就先从“划清责任”开始,这才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法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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