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歧视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背后

www.fjnet.cn 2012-07-30 16:43  于文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在新员工入职体检时,违反规定,检查员工的乙肝五项。其中8名被查出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应届大学生,被企业要求回家看病,拒绝录用。他们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求助也遭到拒绝。(7月29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没少推出,但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现象并未杜绝,只不过从地面转到了地下。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做法,颇具典型性,是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公然挑战。

中航工业成都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何以如此?首先是违法成本太低,执法部门执法不力。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执法部门对央企等财大气粗的国企往往糊里糊涂,真撞到枪口上,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故这些国企有恃无恐,在与求职者的博弈中,显得很强势。医院也有责任。没有医院的参与“帮忙”,中航工业成都集团岂能知道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情况?

从根本上讲,歧视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最主要源于科普缺位。由于对乙肝常识普及不力,相当多的人对乙肝认识上有误区,出于自身健康安全考虑,视乙肝病毒如洪水猛兽。现在,社会上出现的歧视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现象,与此有直接的联系。

显然,要清除歧视排斥乙肝病毒携带者现象,必须加强执法的执行力,加大惩罚追究力度,把反歧视法规落到实处。科普要及时跟进,普及乙肝知识,消除人们的恐惧心理。受到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要强化维权意识,注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向他们提供法律救济。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