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星闻码头 > 正文

规则与道德的碰撞

www.fjnet.cn 2012-08-02 10:52  汪大昭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有什么办法让所有运动员都不钻规则的空子,有什么办法让运动员在任何比赛中都百分之百地投入?顾拜旦没有留下话,罗格也没有超人的智慧。处理好参与和争胜的关系始终是奥林匹克运动的美好愿景,一旦面对现实,又成了难解的困惑。

国际羽联推出奥运会先分组循环,再按照小组赛名次确定淘汰赛对位的新赛制,本意是给竞争力不强的运动员更多机会,不至于只打一场球就回家,这种本意是用制度来体现的。同时,新规则也给了竞争力强的中国和韩国女双运动员选择淘汰赛位置和对手之机,这种客观效果只能用体育道德来限制。两者所具有的约束力度明显不同。

在竞技比赛中,道德的约束力不是无限的,运动员和其身后的智囊团队有足够多的智慧,研究规则的倡导和约束,打出“擦边球”。中国羽毛球队既在很早就曾指出奥运会新规则有所不妥,又在伦敦奥运会女双小组赛实战中消极比赛,用不正确的做法回应一项有缺陷的赛规,并不可取。

比赛规则要面对新情况不断修订,所谓完善永远是相对而言。体育道德的追求也有理想化成分,难能脱离现实。只有观众希望运动员总是竭尽全力打出精彩比赛,满足观赏需求。矛盾各方位置不同,都有道理,只能不断调整,而非在一次大赛时就能达到完全统一。

吃一堑长一智,国际羽联不能将新规则的不智之处作为惩处运动员的理由。中国是世界羽毛球整体实力最强的国家,有顶尖水平的队伍和庞大的羽毛球爱好者大军,理应以更大利益为重,为世界羽毛球运动健康发展做出贡献。主动避免不可为或不可提倡的做法,能夺取金牌,也具有强者的风范和气度,才会赢得更多的尊重。

  • 责任编辑: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