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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模式更需专业医疗服务下沉

www.fjnet.cn 2012-08-15 10:06  武  洁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厦门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莲前街道将成第一个试点,社区医生编成21个服务团队,与街道下辖的21个社区中的有意向家庭签约,率先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在不违反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存在几种特殊情况时,可以提供上门访视、家庭病床等服务。(《海峡导报》8月14日)

“家庭医生”这个概念,最初其实来自医疗服务高度发达的国家,即便是在这些国家,能够享受“家庭医生”服务的往往也是高收入阶层,最起码也是中产阶级。如此看来,厦门即将推广“家庭医生”,而且普通公众也能享受到“家庭医生”这样细致入微的医疗服务,无疑令人期待。

不过,既然是普及型的“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自然不可能如同国外一对一“家庭医生”那样专业和有针对性。作为发展中国家,发展自身特有的“家庭医生”体系,让更多的民众从中受益,也未尝不是独辟蹊径的创新之举。

然而,“家庭医生”服务模式的普及,显然不是说句话这么简单,而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前提。具体而言,要提供“家庭医生”式服务,首先当然要为社区配备足够的“家庭医生”,即便不必如同国外“家庭医生”那样有针对性的向个别家庭和客户提供专属化的服务,家庭医生与服务人群的比例,也同样需要合理的配置。以当下社区卫生医疗人员及其服务的民众数量之比来看,要想细致入微的的对所有普通公众的健康状况进行跟踪,不仅是不小的工作量,恐怕更是“不可能”的任务。而假如“家庭医生”对于公众健康的跟踪不够频密的话,很难真正意义上发挥“家庭医生”的功效。

此外,“家庭医生”服务更多建立在原有社区医疗的基础上有其合理性,但原有的社区医疗也仍然有其先天弊端,例如社区医疗人才的缺乏、医疗水平的局限。按理来说,“家庭医生”服务更应由具备相当职业水准的专业化“全科医生”来提供,否则一旦“家庭医生”由于自身水平的限制,对社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出现误判、对慢性病的管理也出现误导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基于上述视点,“家庭医生”模式要想不流于过场化的“体检”服务,其实更需在全科医生培养与专业医疗服务下沉上加大力度。唯此,“家庭医生”才能真正让民众受益,获得民众的认同,甚至开辟出一条中国式“家庭医生”服务的创新之路。(武洁 医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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