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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带头休假”让人不是滋味

www.fjnet.cn 2012-08-30 17:31  王垚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南京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从严控制、保证休假”的原则,严格压缩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员和天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8月30日《东方早报》)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但凡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职工,均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为职场一员,带薪休假原本无可厚非。但结合当下中国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整体现实,不得不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无论是平常的工作强度还是包括休息权在内的劳动权益保障都是令人艳羡的。一些人即便不是年年有休假机会,但单位组织的定期旅游也足以弥补年假的“不足”。在这样的背景下,再通过行政命令要求“领导带头休假”,不说是假公济私、权力自肥,至少也有主次不分、轻重颠倒的嫌疑,其消极意义不容小觑。

一方面,在多数小白领还在为“五险一金”能否交全而焦虑,农民工为讨薪而绝望,劳动权益保障普遍堪忧的时候,冒然实行“领导带头休假”,只会进一步拉开机关事业单位与民营企业、个体从业人员的“劳动福利差”;引发体制外劳动者的“相对剥夺感”和不满情绪;刺激更多年轻人投奔公务系统,这对于构建创新型社会、培育创业型人才来说是相当不利的;另一方面,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权益的“过度保障”,还可能消解他们对当前社会严峻的劳动保障形势的切身感受,进而削弱他们通过政策改革、制度完善以推进整体劳动权利保障水平的积极性。

因此,与其让“领导带头休假”,不如保障“过劳”小白领、农民工依法休假。毕竟,“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仅是儒家文人官僚的政治追求和自我期许,更是现代社会公务人员的基本品格。君不见,每当发生经济危机或者财政状况出现恶化,西方官员总是主动给自己降薪。凭什么人家的官员能够与民众共克时艰,我们的“公仆”却只知道给自己放假、加薪、发放400%的加班工资和“15天6.4万元”的未休假报酬,甚至在争夺利益资源时强调自己的“官员身份”,先试先行、先尝先得;而一旦要其承担义务,如公示财产收入状况时,又标榜自己的“人民属性”,要求享受平等的法律权利?

总而言之,“领导带头休假”的规定让人不是滋味,而更使人内心苦涩的是其背后的“老爷逻辑”和保障这套怪诞逻辑畅通运行的制度沉疴。相比叫停一个《意见》,矫正这套官场逻辑、变更相应的制度无疑要困难得多。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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