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幼儿园怎能成为公务员的“私有物”?

www.fjnet.cn 2012-09-04 16:39  无语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近日,网曝一则帖子,“9月1日是全国学生秋季报名的日子,可是出现在山阳县幼儿园的做法着实让人费解,好多人为了给孩子报上名,半夜起来的也有,可是等到早上,学校大门却始终大门紧闭。为了维持现场秩序,校方连贴二张紧急通知,而通知中竟然称父母双方都必须在县直机关单位上班者才符合报名条件。这是什么条件,难道只有公务员的子女有资格去报名吗。”此帖引起了广大网友和记者的关注。(9月4日人民网)

上世纪末“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上大学的情形在当今的幼儿园入学中体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择校费、建设费、代管费、红包……等非正常收费早已潜移默化地成为了摆在幼儿园和众家长面前的拦路虎,在家长们遭遇众多“潜规则”后,而今,山阳县幼儿园贴出通知要求:父母双方在县机关单位上班,报名时要持机关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如此招生,匪夷所思。

幼儿园本应是孩子们成长道路中的第一块净土,是孩子们擦亮眼睛,接触世界的第一扇窗户,对孩子而言,若在向社会踏入第一个脚步的时候就已经被“潜规则”所奴役,那笔者不敢想象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他们将形成怎样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对家长而言,孩子的学前教育就已经让家长被“潜”得心力憔悴,那今后的小学、中学、大学让家长们情何以堪。

而且,公立幼儿园本姓“公”,怎能要求孩子父母均在机关单位上班,怎能成为公职人员的“专属物”?上幼儿园,看门第,这是典型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公权力异化成了私权力。以权谋私,这就是教育不公平。

笔者在此强烈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教育部门运行的监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教育乃立国之本,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莫让国之根本毁于国人之手,同时,作为基本社会单元的每一个个人,也要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抵御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自己做到拒绝潜规则从自己做起,莫让潜规则玷污孩童纯洁的心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