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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摊派月饼实乃利益作的怪

www.fjnet.cn 2012-09-13 10:26  林彦虎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目前,乌鲁木齐市各大星级酒店的月饼销售任务,已层层分解到各部门,上至总经理下至保洁员,每人都有任务,一个都不少。与求亲戚朋友或者亲戚朋友的亲戚朋友购买相比,最省事的办法是抓住供货商这个“冤大头”,强行摊派。供货商会被要挟,要么就范,要么换供货商。(2012年9月12日《新疆网》)

中秋佳节即将来临,购买月饼的传统一直延续,市面上月饼的销售也越来越火。但在市场繁荣的背后,一股歪风正在肆虐,那就是月饼的“摊派”销售,也难怪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抱怨各种节日“伤不起”,埋怨中秋节变成了“中秋劫”!

这不,乌鲁木齐市各大星级酒店的月饼销售任务,已层层分解到各部门,上至总经理下至保洁员,每人都有任务,一个都不少。于是月饼销售变成了月饼大战,面对着销售有奖,完不成扣钱的命令,很多员工寝食难安,于是找到了购买月饼的“冤大头”供货商。供货商虽然憋着一肚子的怒火,但也没人敢吱声,只能吃哑巴亏,因为这些酒店卡住了供货商的脖子,你不收摊派的月饼,那就别想结算,实在不行我们就换供货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供货商即便有一百个不愿意,只能憋在肚子里。

事实上,这种摊派销售的方式是借助手中权力强卖行为,法律是明令禁止的,但为何这种月饼摊派之风每年都屡禁不止呢?甚至有种愈演愈烈的感觉?一是利益的驱使,即酒店能从月饼销售中牟取巨大利益。由于利润高,且效益来得快,因此四五星级酒店每年都会卖月饼,保持酒店利润增长率。二是部分供货商仅靠给本地酒店供货来生存,如果不接受摊派的月饼便会受到要挟,所以根本无力反抗,这也进一步助长了酒店的嚣张气。三是与强卖获得的巨额赢利相比,强行摊派月饼受到的处罚过轻,违法成本过低,难以起不到威慑作用。四四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各大酒店有空子可钻。当前法律规定摊派举报不仅需要证据,而且需要实名举报,而酒店通常会想法设法不留证据,不开发票。加之供货商想到以后还得维持客源,得常打交道,也便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如此看来,问题的根源依旧在于法律法规方面,对此,相关部门须健全法律法规,根据举报进行查证走访,不能再让这些举报者吃哑巴亏;同时,应加大惩罚力度,如果违法成本高于利润成本,酒店老板的头脑自然会清醒的算清这笔账,不再摊派。除此之外,各行业部门也应加强行业自律,彼此应构建良性的互利往来。

  •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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