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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涨价也需要合法的程序

www.fjnet.cn 2012-09-21 17:08  程绍德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每平方米的物业管理费要涨4毛钱,物业公司称近六成业主都同意涨价,而业主们则反映,大部分人是“被同意”。昨天下午,在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位于湖滨北路育秀中心的业主,对相关的意见征询书进行了重新统计,结果发现,确实有一大部分业主在涨价问题上都是“被同意”。(9月20日《海峡导报》)

最近几年物价飞涨,于物业公司而言,人工、材料等成本都在不断增加,支出也是逐年递增。报道中的育秀中心小区,物业管理费从2006年开始就是1.1元每平方米,6年来都未涨价。这点收费在前些年或许还可以满足物业公司经营需要,可是在各种成本大幅度增长的今天,显然已经派不上太大的用场。

物业管理本身就属于微利行业,支出增加而收费不增加,就不会有足够的资金和动力来强化服务,甚至连经营都很难维持下去,只好缩减服务或被迫撤走。而对于业主们来说,物业缩减服务或一走了之,就意味着生活质量的下降以及小区的贬值,最终吃亏的还是业主。现在,育秀中心小区的物业公司厦门世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入不敷出,因为工资低年轻的保安都留不住,在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提出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也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但相对降低物业收费而言,“涨价”始终是个敏感词汇,业主们不会轻易答应。更何况,物业费收费标准的更改需经业主大会同意,但对很多小区来说,这种有关涨价的业主大会能否开起来,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也正因为如此,物业公司才不得不采取弄虚作假的办法,虚报同意涨价业主的人数。

年初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近两年,厦门市有60多个小区的物业主动撤出。其中,不少物业弃盘,都与物业费低有关。既然眼下的物业费已经让很多物业公司无法维持生存,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似乎就成了必然的事情。物业公司上调物业服务费,必需经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这是最起码的要求,而政府有关部门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划定物业管理收费政府指导价的标准,既保证小区物业管理能够实现收支平衡,也让业主心中有数,避免部分业主“被同意”的尴尬事情发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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