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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脸术”反贪是术不是道

www.fjnet.cn 2012-09-26 10:03  张遇哲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北京昌平检察院反贪局全面展开微反应审讯试点工作。市检察院也计划邀请专门研究微反应的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律信息中心主任姜振宇博士,对全市检察机关反贪侦查人员进行的模拟演练进行现场指导。“面对嫌疑人沉默、狡辩、说谎,我能看穿你!”相关人士如此描述检察官培训的目标。(9月25日《北京日报》)

心理应激微反应,俗称“读脸读心”,指的是人们受到有效刺激的一刹那,不由自主地表现出的不受思维控制的瞬间真实反应。在实践中,首先设定情绪基准线,得到真实的反应,随后根据对方表现出来违背真实反应的微反应,推断其是否说谎。热播美剧《别对我说谎》中,莱特曼博士就是这种方法洞悉真相进而破案。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微反应在欧美已经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帮助捕捉嫌疑人心理动向和丰富案件线索。

不过,任何科学都不能确保准确率百分之百。尤其心理学是一门复杂的学科,每个人都有特殊的心理环境,大大增加了微反应的不确定性。做客江苏卫视《非常了得》节目,姜振宇博士“察言观色”判断真假的功力让观众佩服不已,但也不乏被对方演技骗倒的时候。而姜振宇本人坦言,在利用微反应分析案件时,也出现过推断失误或漏分析的情况。老师尚且不能保证百发百中,反贪人员跟着学读脸术,其准确度无疑要再打折扣。

无论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种证据,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认可的鉴定材料,都不包括心理测试。昌平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人表示,微反应属于辅助的侦查技术,主要功能是帮助检察官明确侦查方向和选择案件突破口,不能以此作为判断嫌疑人有罪的依据。不过,公众还是不免有些担心。毕竟“读脸术”反贪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快速破案,运用不好则会误入歧途。

司法审讯的原则是“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倘若将“读脸术”奉为神明,则可能走向两个反面。一是放过坏人。眼下,一些腐败分子的演技堪称“影帝”级,比如湘潭“双面贪官”朱少中,在公开场合始终保持着清廉、干练、上进的正面形象,私底下却大肆受贿、滥用职权,先后收受贿赂上百万元。其伪装伎俩之高超,以至于其被双轨后身边的人都感到意外。因此,不能指望有了微反应,所有贪官就都能显出原形。没准遇上心理素质好的或是反侦查能力高的贪官,说谎脸不变色心不跳,就会在我们眼皮底下蒙混过去。

二是冤枉好人。刑讯逼供一直都是司法界绕不开的话题。足协前专职副主席谢亚龙涉嫌受贿案中,谢本人就称曾在看守所内遭到了吊打、电击、抽耳光等刑讯逼供,认罪只是为了保证自己能活下来,并让被扣留的妻子获得人身自由。在微反应分析案件中,不能排除一些人由于心理紧张等因素造成说谎的假象。倘若就此将其列为重点怀疑对象,甚至不惜动用刑讯逼供以获得想要的口供,则将有损法律的公正和尊严。

从前些年的测谎仪,到如今的读脸术,面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日益隐蔽化、智能化,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求变,利用技术手段,提升讯问能力。这种创新固然需要肯定,但有一点更要厘清,“读脸术”反贪是术不是道,反腐工作不能陷入技术崇拜。事实上,再“七十二变”的贪官,也逃不过公众的火眼金睛。保护好举报者,调动全民反腐积极性,让群众监督真正参与进来,这才是反贪的正道。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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