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无一回应”不代表没善心

www.fjnet.cn 2012-10-22 09:12  刘英团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我们发出去1000多份邀请函,却没有一家企业或者个人肯回应我们。”贵州省教育发展基金会自2011年6月30日成立以来,该基金遭遇“零捐助”尴尬,发出千余封邀请函无一回应。(10月21日《潇湘晨报》)

发出千余邀请函没有一家企业或者个人捐款,就高举道德的大棒说“无一应答”,未免牵强和霸道。难道只有捐款才算回应,不捐款就不算回应?善是心意,是品德,是自愿,否则就不是善。强迫别人行善,本身也就失去了善心。实践已多次证明,强捐是一种危害甚重的慈善乱象,不仅使慈善的公信力下滑落,更使人们从内心开始厌恶和拒绝慈善。

说企业做慈善不积极也是不靠谱的。2007年《中国慈善捐助年度报告》显示,中国单笔或单个筹款项目在千万元以上的巨额捐赠超过200起。但是,因文化传统、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影响,中国富豪都很低调,大量隐形捐助不被外人知晓。

有时候,企业家们担心的是“好心没好报”。法律规定,企业在捐款时,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企业可以享受免税待遇,一旦捐赠金额超过3%,企业就得为所捐款项纳税。换言之,捐的款越多,纳的税就越多。同时,免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繁琐的免税程序足以让人望而生畏。

慈善必须是自愿性的,“被”实现的慈善,不是善。《捐赠法》规定“捐赠应是自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变相摊派”。但是,该机构面对发出的邀请函“无一回应”,似乎很受伤。其实,那些接到邀请函的企业和个人,就算没回应该基金会,也不代表他们没有做慈善,不必乱贴道德标签。

□ 刘英团(河南 职员)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