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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违建“零补偿”费用由违建主承担,你怎么看?

www.fjnet.cn 2012-10-29 16:06  冯文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南京市违法建设制止和查处办法(草案)》近日出台,《草案》开篇首先给违法建筑作出了精确的界定:违法建设,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以及逾期未拆除临时建筑的行为。违法建筑包括违法建设行为所产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草案》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或者利用违法建设非法获利。违法建设将一律施行“零补偿”,并且违法建设的拆除费用也应该由违建搭建者承担。

我为南京强拆违建一律“零补偿”,费用由违建主承担叫好。并希望南京政府所出台的这个《草案》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广为实施。

我为什么支持南京这一《草案》,也许我们全国各地的广大网友都会身有体验,不论是听说还是亲眼所见,每当一个地方要动迁或是因为规划修公益事项的场所,一些将要被征占的消息灵通人士得知信息后,便在自家大兴土木,或修房子,或搞一些临时建筑,或是在自家院内种一些昂贵的小树,或是临时搞一些产业,以求政府在动迁过程中好多多得些补偿款,总之其一切所为必会得到很大的便宜,往往一些占便宜者就是因为诡诈政府因此致富。

我不赞同此类人,那些专机取巧之人专打集体利益,诡人民的血汗实不可取,并且在这样的动迁过程中,更可见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不公性。体现在老实人是永远占不到便宜,奸诈的人总是比老实人得到更多的实惠。

如果我们全国各地,都能做到像南京政府所出台的文件那样,强拆违建一律“零补偿”,费用由违建主承担,那样该是多好。这样的话,奸诈的人是永远不会有便宜可占。这样才会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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