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辅材料”如何推荐才无可指摘?
www.fjnet.cn 2012-11-02 11:07 吴 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漳州市漳浦县杜浔镇中心小学一名老师向记者报料称,杜浔镇中心校区的财务陈振颜(天天书店老板的丈夫),长年来一直向学校老师强调,要学生去天天书店购买教辅材料。(11月1日《海峡导报》) 这位财务是否真的违法还需调查,如果单单从教师推荐教辅材料来说事,如何推荐才能无可指摘? 应该说,教师以教学效果为出发点,向学生推荐一些教辅资料并无不妥。但是,向学生指定购买教辅材料的书店,这背后的利益分成,就显而易见了。 首先,教辅资料只是推荐,本就不能强制学生购买;而且教师应该提供多种教辅供学生选择。其次,老师所推荐的教辅资料应该是市场上公开出售的,家长在市面上均可买到的。再次,对于教育部门而言,即便推荐教辅资料并无利益诉求,从避嫌的角度出发,也需更加公开公正。 另外,通过推荐辅导资料以获取回扣之所以能够成为教育界的潜规则,以权谋私固然占了很大的成分,但包括家长在内的各方默许和纵容显然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律已经明确规定,“教师利用教学活动的职务便利,以各种名义非法收受物品销售方财物,为物品销售方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定罪处罚。”所以,一方面,相关教师应该警醒自己,不去触碰法律底线;另一方面,家长也应该适时维护自身的权益。再者,教育部门的监管不可或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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