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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健身器材重建设更要重维护

www.fjnet.cn 2012-11-03 08:08  李  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健身器材进社区,本是好事,但一旦管理不当,“超龄服役”、“缺胳膊少腿”,就不是健身,而是伤身了。公共健身器材为何遭遇“短命”困局?一方面与市民的公共素养脱不开关系,毕竟有不少器材是人为损坏,因而市民在规范使用时,也应多点爱护意识;另一方面,恐怕还是与管理不善有关。健身器材进了社区,不等于就完成了使命,不但要管理,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否则连掉个螺丝钉都找不到人维修,那久而久之,健身器材就很容易成为摆设。

而要追究管理不善的原因,权责不清是“罪魁祸首”。比如说,有市民反映,公共健身器材出了问题,去找物业,物业让去找社区或街道,街道又牵扯上体育部门,而体育部门又说,东西赠出后管理权已移交。

究竟该找谁?《全民健身条例》明确规定: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这意味着物业、社区、街道、园林管理部门应该承担管理责任。可问题又来了,园林管理部门还好说,物业、社区、街道没有专门的公共健身器材维修基金,让它们如何维修管理?

笔者建议,不妨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由社区具体操作,然后政府向其购买服务。公共健身器材的建设、管理、维修都交由社区,由社区服务组织运行。政府可以从体育彩票的收益中成立专门的全民健身基金,向社区购买这一服务,如此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体现。而且政府向社区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既可以带动社区的就业,又是政府职能下放社会的应有之义。这样也就解决了公共健身器材“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让健身器材“动”起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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