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听降会”多多益善
www.fjnet.cn 2012-11-13 07:52 广州日报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河源市物价局10日召开的调整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价格听证会,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听降会”。提交听证会讨论的方案有两种,分别为在原有基础上下调5%或3%。无独有偶,日前中山市物价局准备召开路桥年票“听降会”,正在公开征集听证会参加人。 听证会,本来就是一种增进公共决策民意含金量的手段。“听”是让决策者带着耳朵来,听取不同声音,不同意见;“证”就是辩论与质证,让利益双方公开、公平博弈,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开始还是蛮新鲜的,后来慢慢地就异化了,“逢听必涨”,听证会于是成了“听涨会”,新鲜感也逐日下降。“听降会”自然让人耳目一新,但愿越来越多。 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公共决策,必须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尤其是涉及民生的价格问题,不再由决策部门领导或者公共服务提供单位说了算,是一种进步,不独涨价,降价亦然。因此,“听降会”首先是对民意的尊重。无论什么时候,制定公共决策时“打捞沉没的声音”,照顾公众感受,都是好事。 有人也许认为,降价是好事,直接降就是了,何必多此一举。其实不然,公共产品涨价固然有讨价还价的必要,少涨一点是一点;降价本质上也一样,作为管理者或产品提供者,降少对他们是有利的,公众则反之,多降一点是一点。因此,降多还是降少、降多少才合理,就有讨论的空间;而且听证中的资料公开,有利于公众知情与监督。像河源的“听降会”,就有参与听证者认为,即使降5%实惠也有限——一年下来最多的可省240元/车,最少的只有12元/车。不过,窃以为,只要声音能够传出来,哪怕力量太单薄未能改变本次“听降会”的命运,也会在民间发酵、壮大,为日后的改革提供民意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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