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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劳教的共识

www.fjnet.cn 2012-11-22 08:12  王云帆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推动劳教改革固然不应停步,现实中的劳教滥用也同样不容忽视。

任建宇被劳教案还在公共舆论平台的热议之中,赵梅福被劳教案又因“微博救母事件”而广为人知。北理工研究生郭大军的母亲赵梅福来北京看望儿子,却被兰州警方遣送回老家。随后家里接到了她被劳教一年的处罚通知书,原因是她有20多年上访的“黑底儿”。

“微博救母”备受关注,当然不仅仅是饱受质疑的劳教制度,还有“新时代的沉香救母”之舆论标签。在社交网络,“微博救母”的传播“卖点”真的得到了公众的关注,使这位被劳教的母亲有了更大的纠错机遇。这很可能是赵案之幸,但却很难说是制度之幸。

回顾近期一些已得到纠正的劳教个案,多数都经历了知名律师参与、意见领袖关注、媒体及网民广泛介入等非常规的救济方法。这更让我们忧心,还有多少宗类似的案件,由于没有知名律师的参与,也没有意见领袖的转发,更没有媒体的广泛报道,而沉默在浩瀚的劳教卷宗里,最终落入历史的尘埃。

首例“微博救母”还能吸引舆论的关注,第二例、第三例、第N例“微博救母”也许就会让网友“审丑疲劳”,从而失去了转发甚至围观的兴趣。个案纠错终究要回到制度,也只有制度化的正义才合乎公众的最大期待。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曾公开透露,“改革劳动教养制度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听取了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现在的问题在于,如何于“改革劳动教养”的社会共识之上,继续凝聚“如何改革”的共识,并将这些共识转化为具体的法律。

推动劳教改革固然不应停步,现实中的劳教滥用也同样不容忽视。一个过渡期的建议是,在劳教制度未改革之前,一方面,是否应由相关部门对重要地区、重点领域展开一次执法大检查,以便主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另一方面,各地劳教机构能否因应劳教变革的大环境,而尽可能慎用、甚至不用劳教制度。当然,对劳教改革的着力推动仍是第一位的。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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