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生育险“扩容”乃惠民之举

www.fjnet.cn 2012-11-22 15:43  毛建国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一项新的民生政策出台了。11月20日,人社部就《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两条重要规定是: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大幅降低,由现行规定的1%降为“不超过0.5%”;生育保险覆盖的范围扩大,囊括了个体企业,这样“有利于体现社会保障的公平性”。(11月21日《京华时报》)

有媒体算了一笔账,同在北京,同是顺产,张女士享受生育险,生个孩子“挣”8300元:产前检查1400元报销;生育费用4000元,报销3300元;生育津贴9000元。林女士没有享受生育险,花了1.1万元:产前检查5000元,生育费6000元。生育险的最大亮点在于,不仅强调了用人单位的绝对责任,“职工个人不缴费”,而且“不再仅限当地城镇职工”,是一种面向所有用人单位的全覆盖。

生育险的最大启示在于,实现民生幸福,需要打好“组合拳”。在做好收入加法、物价减法的同时,还应该让制度建设跟上时代进步、民生需求的脚步,加快构建并且创新社会保障机制,更好地发挥政策保障在民生幸福中的主力军作用。

生育险的惠民效应十分明显,但并非尽善尽美。《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及其职工或者雇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从中可以看到,参加生育险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必须有单位。而在现实生活中,有着许多“边缘人群”,他们并没有所谓的正式单位。那些无业的人怎么办,务农的人怎么办,从事家政的人怎么办,短期就业、流动就业的人怎么办?这些“边缘群体”,往往也是弱势群体,最需要生育救济,对“生不起” 最为敏感。

因此,当前既要对生育险进行补充设计,又要努力降低生育费用。如果生育费用得到了有效控制,边缘人群即使享受不到生育险,也能够减弱承受压力,纾缓痛苦指数。既然政策已经明确,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生育险费用,职工个人不缴费,那么最简单的制度设计就是“生缴分离”,即“生育归生育”,所有人生育免费,或者只要缴很少的费用;“缴费归缴费”,强制用人单位缴纳,核算医疗成本,严格控制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适当补贴。做到了“生育险”与“降费用”并重,也就有效破解了“生不起”。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