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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的儿童"是旅行社肆意逐利下的怪胎

www.fjnet.cn 2012-11-26 17:18  冯海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旅行社的线路报价上,12岁以下的儿童出游普遍比成人便宜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但是很多儿童的报价都是不占床、不含门票价格。在记者近日的调查中发现,儿童跟团旅游最后的团费实际上甚至比成人来得贵,部分旅行社理直气壮地收取“年龄差距费”。而在该费用的刺激下,竟有旅游社把23岁以下的游客全都归于“儿童”!(11月25日《厦门日报》)

二十多岁的“儿童”有木有?这个看似荒诞至极的问题在某些旅行社里却有十分肯定的答案:这个必须有!“姑娘今年二十,明年十八”原本是人人向往的青春永驻的标志,现在一跃成为“儿童”,却让人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因为让游客“返童”的后面,实际上藏着旅游社的一本经济账!

据悉,尽管国家出台禁止强制购物的政策,但是当地的接待社和商场的合作关系依然存在。游客购物还是等待分割中的一盘蛋糕。所不同的是蛋糕的分配量从原先强制购物的掌控变成了游客自愿出资的“赌博”。为了抢占市场,旅游社报价大多保底甚至略亏于市场价,这差价就寄希望于游客购物。照这样来看,没有消费能力的儿童报价高于成人,也不是没有道理。

但是,提高儿童报价应该有所依据。从游客反映的情况看:旅行社并没特意给儿童安排床位,他们不过是挤在父母身边就寝,而父母是付了床位费的,那么让儿童支付床位费就没有道理了。再如往返车费、门票费、早餐费等等,也应该如实报价,不能在原先报价的基础上再要求支付差价。在成年旅客身上“赌一把”是旅行社的自由,但是如果他们在“赌运气”的基础上再要在小孩身上“捞一笔”,这样的“双赢”显然违反了市场公平、公正的原则!

照旅游社的做法,如果成年游客身上他们还只是在打“没把握的仗”,那么“儿童”这块蛋糕他们却是吃定了的。更有甚者,精明的旅游社瞄准其中“商机”,无限扩大“儿童”这一阵地,让那些有消费能力的二十来岁的游客同时拥有“儿童”身份,从而给旅行社获利加上双重保险!

国家取消“零团费”以规范旅游市场,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强制购物是有所规范了,但旅游社追逐利润的手段又翻新了。尽管现在儿童报价环节出现了新的矛盾,但是很多游客只是在网上吐槽,没有付诸求助于监管部门,这无疑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名不正言不顺的“年龄差距费”何以让旅游社收得理直气壮?这让我们担忧这个“差距费”会不会和前阶段刚刚得以遏制的“强制购物”一样,席卷旅游市场,成为相当一个时间段里缺乏规范的“潜规则”?规范旅游市场任重道远,依然需要部门积极介入、不断规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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