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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头税”是追求政绩“过了头”

www.fjnet.cn 2012-11-29 10:37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日前,河北沧州、衡水等市的多个县,出现了补交税和提前收税等征收“过头税”现象,诸多中小企业被国税局列入约谈名单。国税局称今年的任务完不成,企业要做点贡献。企业主认为,企业困难时收“过头税”,会加速企业倒闭。(11月28日《新京报》)

应当正视这样的事实,经济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有些经不起推敲的“任务冲刺”,本身就不是科学发展的产物。以这次河北某县征收“过头税”为例,税务部门采取分组包片的方式,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清理,一下就征缴了100余万税款。面对如此“战果”,我们不禁要问,税收部门征税,应当坚持日常征收、及时征收、应收尽收,平白无故地怎样会一下子冒出这么多税源?把新税欠税甚至未来的税一起征收,会不会人为加大纳税人的经济压力?在集中征税过程中,有没有采取非常规的违法手段?

近些年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三令五申不允许收“过头税”,作为基层税收部门应当心知肚明。一些地方之所以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要害的原因还在于,税收收入与当地官员的政绩和税务部门的业绩直接挂上了钩,甚至影响到了个人的升降去留。说穿了,“过头税”不过是片面追求政绩“过了头”的产物,财政收入与支出“能上不能下”绑架了税收,也绑架了各级政府和税收人员。

英国经济学家哥尔柏说过:“税收这种技术,就是拔最多的鹅毛,听最少的鹅叫”。借用这个比喻,“过头税”这种竭泽而渔的征收方式就是不顾鹅叫、光顾鹅毛,其危害不言而喻。从报道披露的情况看,最容易被“过头税”光顾的往往是中小企业,而近年来受金融危机影响最大的也是中小企业。本来就在不太好的经济环境中苦苦支撑,再背上比往年更重的税负,企业经营活力、发展潜力、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势必受到抑制。征收“过头税”,会使本已虚弱的经济主体雪上加霜,给经济平稳发展埋下隐患。

更为严重的是,虚假数字传递错误信息,错误信息导致决策失误。一些地方通过征收“过头税”等非常规手段,或许可以寅吃卯粮、勉强度日,甚至制造虚假的发展业绩,但掩盖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矛盾,往往错失了最佳的解决时机和解决手段,这无疑是饮鸩止渴,流弊甚广。

要从根本上遏制“过头税”,从长远看,需要建立起客观公正的政绩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税收征收情况作为衡量、评价税收工作质量和成效唯一依据的观念,把考核指标确定为建立良好税收环境和助推经济发展上。而当务之急则需要法治力量的强有力介入。通过立法的方式控制税收规模和增长速度,给税务部门“减压”;给予被征收对象切实的法律保护,让他们在“过头税”面前敢于说“不”;落实严格的法律责任追究,使任何人不敢在“过头税”高压线面前越雷池半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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