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地办理准生证”是公共服务回归
www.fjnet.cn 2012-12-04 10:50 李 龙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表面上看是各地的“土政策”卡住了准生证,但在这背后体现的是公共服务管理步伐没有跟上人口流动的节奏,从而更凸显了放权给社会、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改革之必要性。 针对广为诟病的“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国家人口计生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根据通知要求,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此外,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 “办理准生证需盖章签字40多个”、“新婚夫妇为办准生证奔波两地长达三年无果”、“孩子都生了,准生证还没拿到手”,最近,准生证办证难成为一个社会热点。各地不时出现的“准生证”难办事件,起因也是五花八门:有的因为结婚没有上报,有的因为没有“走动关系”,有的因为没有《计划生育服务证》的空白本,各种荒唐的借口让人忍不住在网上吐槽——准生证成了“折腾证”。 准生证又名生育服务证,言下之意是为公民生孩子提供服务的。既然是服务证,就当以简洁便利的服务流程,让公民以最小的成本享受政府的公共服务。然而现实中,由于各地准生政策互不统一,材料要求、手续流程差之千里,有时还相互“打架”,给办证人设置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准生证也因此被戏称为“史上最难办证件”。 2009年10月之前,流动人口的准生证一律在户籍所在地办理。此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规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但目前来看,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在“配合”上显然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居住地说,要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流出人口证明等相关材料后,才能到居住地办理准生证;可户籍所在地却说,一般情况下,为方便管理,应到居住地办理。再比如,居住地要求户籍所在地开具“初婚初育”证明,可户籍所在地又说,你都不住这了,我凭什么给你开“初婚初育”证明…… 凡此种种,表面上看是各地的“土政策”卡住了准生证,但在这背后体现的是公共服务管理步伐没有跟上人口流动的节奏,从而更凸显了放权给社会、建设“小政府、大社会”的行政改革之必要性。社会转型期,人口流动性加强,以前是“单位人”,现在很多已转变为“社会人”,这种人户分离对计生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再用传统计划经济的思维来处理准生证的申请办理,不但人为地给民众添加麻烦和成本,也不符合现代公共服务便民利民的人本理念。 因而,人口计生委强调就地办理准生证,并实行“首接负责制”,在积极回应民意诉求之外,也体现了公共服务的回归,有助于清除办理准生证的“地域壁垒”。人口计生委的数据显示,全国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约6700万人,这其中跨省流动人口在户籍地以外地区生育的,约占全国流动人口生育总数的六成,生育头胎可就地办理准生证,是对这部分庞大人群的“减负”,更是对公共服务的“提速”。 以此类推,既然被戏称为最难办的准生证都可就地办理,那么在其他领域,还有多少类似准生证的个人证件同样可以就地办理?再进一步追问,还有多少户籍壁垒可以通过改革逐渐清除?比如眼下诸多流动人口一样关注的异地高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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