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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近40天落马5高官”是喜是忧?

www.fjnet.cn 2012-12-04 16:51  倪洋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日前从中共广东省纪委获悉,深圳市原副市长梁道行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梁道行是广东省近40天内落马的第五名高官。今年10月25日,广东省财政厅原副厅长危金峰因严重违纪被“双开”,随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吕英明、广东清远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郑北泉、原中共广东揭阳市委书记陈弘平相继因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2012年12月3日中国新闻网)

腐败是党的肌体中的毒瘤,必须摘除。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胡锦涛同志用“致命伤害”、“亡党亡国”来警示腐败问题的潜在危险,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这给中国未来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做出了新部署。连日来,中央新领导层就“反腐”话题频频发声,措辞严厉备受关注。在中央高层厉声反腐之际,近期多起地方政府“提速治腐”的案例,也在呼应来自高层这股“反腐风”。其中,广东省近40天时间,接连有5位高官落马,便是后十八大时期“反腐提速”的一个最好例证。然而,笔者认为,“广东近40天落马5高官”应该是喜忧参半。

首先,当然应该是值得庆喜的一件事情。第一,彰显了我党坚决反对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坚决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警示全党,必须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最近几次讲话中更是提出,如果腐败问题处理不好可能造成亡党亡国的严重后果。后十八大时期的反腐“提速”是各级地方政府对“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战略构想的精准解读和强力实践。反腐“提速”既是一种政治清醒,也是一种社会责任,标志着党和国家、社会民众对腐败行为的“零度”容忍,也唯有如此中国方能平安迈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速”时代。第二,是对腐败分子的严正告诫。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广东近40天落马5高官”,以及其他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密集“反腐发声”和诸如“表叔”、“房叔”、“不雅视频”贪官纷纷应声落马,既是对十八大关于反腐部署的坚决落实,更是对贪官的宣战与通牒,那就是为官必须清正廉洁,任何侥幸,都救不了自己。

其次,“广东近40天落马5高官”背后也存在着一些隐忧。其一,腐败问题依然很严重。近年来,一些高官要员因为腐败问题而落马,表明中国反腐工作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广东省近40天落马5高官”,既是一种偶然,又暴露了官员腐败的严重性。与此同时,群众对反腐期望值不断上升以及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的客观实际,也对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大挑战。这就要求我们对反腐败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必须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其二,“小干部腐败”现象不容忽视。应该说,任何一个贪官,不是一下子就成为贪官的,都有一个逐渐腐败的过程。如果干部在出现小错误、小违纪的时候,就进行及时提醒、惩戒,可以杜绝或减少腐败问题的滋生蔓延以及腐败高官的出现,也就可以将由腐败而造成的损害降低。其实,腐败没有“大小多少”之分,腐败的发生与权力滥用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与“级别高低”并不直接挂钩。只要监督缺失,“小权力”照样滋生腐败。因此,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绝不能“抓大放小”,必须坚持大干部、小职员同样对待,将所有的权力都纳入监督视野,严惩高官腐败更要重视“小干部腐败”。其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必须高度警惕。用人上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也是最严重的腐败。众多的腐败案例告诉我们,很多贪官,在位居高官要职之前,就已经开始有劣迹了。但是,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那些本已是贪官的官员,依然在仕途上一路高歌。“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现象,污染了干部队伍,更让老百姓感动痛心。故此,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至关重要。

反腐败,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艰巨的任务。我们在看到反腐败取得成效的同时,要保持高度的政治清醒,对一些潜在的隐忧问题,要不回避、不畏难。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的新情况、新形势,我们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胜利,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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