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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题字当自警

www.fjnet.cn 2012-12-05 08:32  采桑子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重庆市公安局大门口石球上,原局长王立军题写的“剑”、“盾”两字已被铲除。(12月4日《新京报》)

王立军倒了,关于他的多种负面消息不断被曝出。比如,雷政富不雅视频事件当年就是由王立军处理,王立军2年内更换51任秘书,对待下属极为刻薄,等等。而作为他劣行清算的一大后戏照例是:他在公安局门口的题字终被铲除。

关于王字之被铲,有认为该铲的,也有认为不能因人废字的,还有认为应该留下来以便起到警示他人的。我认为,王的字,真可谓来的冤枉去的糊涂,算是随势俯仰人心难料的一大见证。想当初,王立军权势烈焰炙手可热之时,假定没有捧哏的人们大加鼓噪,并非书坛高手的他,恐怕是不至于主动要求题写那些劳什子的。当他本人挥笔而就之际,也实在是没有想到面临的竟是“其亡也勿焉”的下场。

古人追求立言立德立功,题词题字之类,大约算得上是想不朽立言之附产品。而与世界各国要人题字大异其趣的是,中国官员的题字除了传递某种要求、志向、意境、思想等之外,还被赋予了多重意义。

比如题字的书法之美。中国书法有独特的讲究,并不因为你的官阶很高,字就真能身价大涨。所以仅从书法美的意义上讲,即便题字的官员无甚大恶,能得以善终,他的字如果在书法的层面上立不住,则无论其在位时被人捧得多高,吹得多漂亮,终究是不免人走字难留的。由此观之,在书法二字面前,明智的官员是要把题字视为畏途的。

再比如题字的警示意义。书以载道,官员题字亦大多具有警示意义。胡长清的题字,从书法的角度看,敢挑剔的人不多,但是仍然避免不了官不在字亦被铲的结局。人都说字如其人,但是如果他本人的信仰、言行远远偏离了书法之美,也容易成为所谓分裂人格的证据。王立军所题写的“剑”、“盾”,当警察所需要的秉公执法刚毅正直勇敢等意思跃然纸上,但对他又何尝具有自警的作用?古人云:“食焉而怠其事,必有天殃”,身居高位,题了字放在那里却只照人而不自鉴,即便勒之山石,盼望不朽,但是行事做人愧对那字儿,又岂能长久乎?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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