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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发展的警钟

www.fjnet.cn 2012-12-06 14:29  李  杏 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2月4日,广东汕头市一内衣厂发生火灾,致14名年轻女工死亡,1人重伤。经警方调查,火灾系人为纵火,犯罪嫌疑人刘某曾在该工厂工作,他辞职后向工厂追讨拖欠的3000元工资,老板以1000件原料欠缺扣其500元,致其心存怨恨,纵火以报复泄恨。

骇人听闻的故意纵火,就这样吞没了14名不到20岁少女的鲜活生命。刘某因为与厂方的劳资纠纷,做出这样的举动,令人震惊。他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做这些事从来不后悔,没考虑其他人。

刘某觉得自己的利益受损,但女工与他并无恩怨,因为他的怨恨而无辜殒命,没有任何理由能为刘某的行为辩解。

这些年,与利益受损有关的社会事件逐渐增多。有人通过伤害自己的身体表达抗议,有人通过伤害对立方来求一个结果,有人以玉石俱焚的方式走向毁灭,这些行为从不同层面展现深层社会问题,但至少还有一个底线,存在利害关系。指向社会、指向无辜者的那些伤害,越过了这个底线,这在任何一个时代、一个国家,都不得人心。

刘某的行为固然极端,但悲剧的发生值得关注与思考。

讨薪不是新话题,尤其是农民工群体往往处于弱势,在讨薪的漫漫征途上,既怪相丛生,也不乏极端冲突,这样的例子所在多有。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进入人们的视野,进入媒体的视角,那些重大性、强烈对抗性、后果严重的事情,总是具有更多的被关注地“价值”。

现实远比这复杂。利益受损,很多人可能选择了放弃,受到欺辱,很多人可能选择了沉默,社会日常的运转,包含更多的不公平、不公正,它们琐碎、分散,被时间稀释。极端事件不会天天有,但这些琐碎的、分散的矛盾、冲突,为社会作了更详细、更持久的注释。

刘某的极端行为就发生在那个叫“工厂”的空间里。在这样的空间里,有多少个刘某存在,不得而知,但这个空间有它基本的面貌: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充分落实,发生在这里;企业拖欠克扣工资、福利待遇欠缺、工作条件恶劣、工作加班时间超长、管理苛刻等现象,出现在这里,包工头与农民工,小作坊里的人,都处在一种原始的雇佣关系中。人是劳动力,不是劳动者,不是一个在工作的人。作为“力”,人之为人的尊严、权利就不太会被考虑,作为一种物性,“劳动力”在生产产品、流水线上具有价值。

这就是冲突、矛盾背后的图景。人在工厂中的位置,工厂与人、工厂与社会的关系,时不时把一些悲剧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一个人付出了劳动,结果又要为应得报酬“再劳动”,劳资冲突、讨薪,往往陷入了这样的怪循环。人的发展是一切发展的目的,无数人要这样生存、生活和发展,是警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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