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币”法则何以遭到“逆淘汰”?
www.fjnet.cn 2012-12-18 16:58 徐 娟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过去的两年间,河南省许昌市东城区拆迁领域60余人相继被检察机关批捕、起诉,加上数人潜逃,东城区征地办全军覆没,日常工作全面停顿。代某在当地征地办是一个最不起眼的角色,连科员都不是,却也“不得不”贪污受贿了近800万元。他说,“进了这个贪腐的圈子,不贪就成了另类,不贪就得受排挤,不想贪也得贪。”(12月18日《检察日报》) 看完报道,给人的感觉就是“可怕”二字。贪污受贿数额之巨可怕——动辄几百万上千万元,参与人员之多可怕——从领导到普通工作人员无一幸免。更为可怕的是,这起组团腐败案带来的集体禁言、集体掩护、集体串供,“一损俱损、一荣皆荣”成了潜规则,“逆淘汰”大行其道,按代某所说的就是,“不搞钱就不正常了”。 坚持原则者因不适应“潜规则”被淘汰出局,主动或被动接受“潜规则”者对现状熟视无睹而随波逐流,着力营造和推动“潜规则”者因此大发横财、肆意践踏党纪国法,这种“谁不进来就淘汰谁”的“逆淘汰”现象,呈现在这起组团腐败案中,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逆淘汰”一说,源于经济学的“劣币驱逐良币”理论,指如果市场上有良币和劣币两种货币,且两者所起的流通作用等同,因为劣币成本低,人们在使用中往往会选择劣币、储存良币,久而久之良币就会退出市场。房屋拆迁有着严格的审查制度和明确的补偿标准,不仅有被拆迁户的外部监督,还有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内部监督,如果大家都遵循和落实“良币”法则,要想贪污受贿可谓难上加难。 然而,这起案件中表现出的“劣币”效应着实让人感到它的威力。以“逆淘汰”这枚“劣币”,驱逐制度、监管这枚“良币”,不但让负责拆迁的官员之间达成了彼此合作、互不干涉的“默契”,而且被拆迁的村民和负责拆迁的官员也携起手来,一反拆迁队和钉子户斗争的常态。这种似乎各方都“得利”、唯独公共财政当“唐僧肉”的结局,正是案件得以长期隐蔽、难以侦破的重要原因所在。 “逆淘汰”的不断叠加、传递、放大,必然会形成一个大漩涡,将所有人,无论正派与否都裹挟进去,每个人都无法独善其身。这种“毁人游戏”,不但让深陷其中者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落个害人害已的后果,更侵吞社会健康细胞,让社会公平正义走向崩溃,这才是最为可怕的。 “逆淘汰”这枚“劣币”能形成一定气候甚至成为一股势力,不是没有“良币”法则,说到底,还是“良币”法则没有在阳光下发挥效用,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试想,如果有关部门在拆迁安置前做过细致的存量统计,腐败分子焉能狮子大开口?如果及时全面将拆迁补偿张榜公示,贪污受贿行为焉能纸包得住火?如果监管措施能够击中问题要害,腐败分子焉能铁板一块?“良币”法则遭到“逆淘汰”,再一次告诉我们,良好制度的设计,必须吸收公众的广泛参与; 良好制度的执行,更需要公众的有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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