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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声音"学员被索赔500万像是路遇强盗

www.fjnet.cn 2012-12-21 19:33  郭喜林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不管被称之为“好声音”,还是“中国好声音”,其实都像是人们身上穿的一件衣服,只是一种装饰,只是一个符号。

然而,这个装饰和装饰和符号不一般,因为它借用了“好声音”和“中国好声音”。因为这些词汇具有一定的广义性,具有一定的公共范畴所涵盖。或许我们可以说,使用它的主人们心里想明镜一样,他们是想借这样的美言表白自己就是这样的代表。但是,如果想借用这样的金字招牌为自己树碑立传,那就得在道德上下功夫,使它能够名副其实,而不是让它欺世盗名。

说实话,通过很多媒体报道让我们了解到,中国好声音起初让大家感受到了它的正能量,但就在人们好评如潮的时候,“中国好声音”发生了异样的声音,被人戏称为“好声音”。这是舆论界不知不觉在给“中国好声音”进行降幂排列,因为它自身的体质产生了一些病变。先是刘欢的炮轰“中国好声音”公然造假行径,后来是那英等人的退出。到如今,2012年12月21日大河报爆料,“‘好声音’学员歌浴森被经纪公司索赔500万”。“好声音”的喉咙,到底还是出了大问题。“中国好声音”自从被人们省略掉“中国”二字以后,就很能说明问题。为什么人们要对其删繁就简,以“好声音”简言之?是因为体它真的无法代表“中国”这个无上光荣的品牌。

有些事,不是让自己自吹自擂的。必须拿出自己的真本事,用尽自己全部的真诚才行。靠拉虎皮扯大旗,只能虎得过一时,虎不过一世。

据大河报报道, “中国好声音”学员歌浴森(左图)当初和张玮同台飙歌让人记忆犹新,如今这个许昌小伙儿成为首个面临合约官司的“好声音”学员。近日,一则歌浴森原经纪公司的律师函违约求偿文件被曝光,经纪公司要求歌浴森赔偿高达500万。12月20日,记者致电歌浴森了解详情,对方表示原经纪公司一直未按合约要求为自己投入任何音乐制作费用。由此可见,“中国好声音”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完全是为了敛财,无钱不成事。“好声音”在未被社会所真正认可得情况下,开始垄断学员的成长与发展权,到大肆张扬自己就是为了敛财的个性表现,再到向无名小辈学员索赔500万巨额赔偿金,真的让社会大众睁大眼睛,看清了“好声音” 的本质,也即: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目的是通过巨额索赔逼着学员向其低头认罪,并在收到无限委屈的情况下,让学员在巨额索赔面前低下自己高昂的头颅,并失去自己的尊严。这一招,可真狠啊!不担心狠,而且很毒辣。

歌浴森说:“当初签合同时,我并没有注意到这条一旦怎样就要赔偿500万的细则,但在合同里也写明了公司应该为艺人投入制作和宣传费用,而公司从来没有为我投入过相关费用。‘好声音’之后,我觉得迎来了人生的一个机会,公司肯为我投钱了吧?但是每次发邮件跟他们沟通,还总是说不让我操心这事,只要按时交纳商演费用就行了。”由此可见,这里的合同也是隐藏巨大陷阱的“霸王合同条款”。要不,经纪公司怎么会提出500万巨额索赔呢?他们就是在蓄意制造陷阱,让一个不谙世事的毛头小伙子往陷阱里跳。不让他操心自己的发展前途,只让他向经纪公司交回全部的商业演出收入。也就是说,只敛财,不投入。这就是缺德又违法的经纪公司,玩弄的卑鄙伎俩。

歌浴森没有交纳商演费用给公司吗?歌浴森说:“参加好声音后,我曾经交过一个月的演出费给公司,可是发现经纪公司依旧不为我投入相关制作费用,为此才不得不停止与经纪公司的联系。”既然觉得‘好声音’是个机会,当时参加“好声音”后为什么不跟公司解约,加盟灿星呢?歌浴森说:“当初就是因为我已经有了经纪公司,如果解约,还是要赔500万,我当时更没有钱啊!”真是一肚子苦水啊!遇上这样的经纪公司不倒霉才叫怪呢!然而,年轻人总归是没有经过世面,人家说要索赔500万,这孩子就自认倒霉了。其实法律可不是这样规定的,歌浴森完全可以据理反驳其卑鄙行为,不能就这样举手投降啊,孩子!咱不能这样傻。难道,自己就这样让人宰割吗?500万,你什么时候能赔得起这个无底洞?在你的人生中,能有几个500万让经纪公司索赔?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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