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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房叔”岂能受处分

www.fjnet.cn 2012-12-26 22:35  张玉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针对网友对举报“房叔”、“房婶”被追查处理的误解,广州市纪委官方微博22日接连回应称,相关部门只是对利用工作之便,违规向他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堵塞漏洞,以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房叔”倒了,为举报“房叔”提供相关信息的工作人员也跟着“栽”了,如此“两败俱伤”的结局着实让人出乎意料。尽管广州市纪委的回应颇似“车走车路,马走马路”的泾渭分明,但此举还是让人们身陷鼓励反腐和保护隐私的矛盾与纠结之中。

诚然,广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对泄露“房叔”房产信息的责任人,给予撤离岗位和行政记过处分,的确有其对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查询制度与流程严格规范的合理性,但值得追问的是,如果没有相关人员的“违规泄密”,何来反腐勇士的“据实举报”?按照其所谓业务流程的严格使用条件,如何保证公众对官员拥有房产的知情权?因此,在公众看来,问责泄密者无异于对举报官员房产行为间接报复与杀鸡儆猴。正如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所言,广州市房管部门的做法,传递出的是涉嫌包庇腐败的信号,是一种明显的打击报复。相关部门究竟支持反腐呢,还是保护腐败人呢?

其实,一波三折的“房叔”事件,之所以被一些人解读为所谓程序不正义但结果正义,关键还在于人们对官员财产公示与保障个人隐私权的纠缠不清。因此,如何界定个人隐私权,怎样厘清公众知情权与官员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都需要一个明确清晰的法律界限。比如,哪一级官员的哪些个人信息属必须公开的内容,需要一个权威的说法。只有从法律上明确鼓励反腐与保护隐私的边界,才能避免举报腐败反而受到处分的尴尬局面再次发生。

对于隐私权,一般的解读是指自然人就个人私事和个人信息等生活领域的事情不为他人知晓,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因此,当今世界各国都明文规定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不受非法侵犯。但在制度完善的法治社会里,法律也总是赋予公民最大限度的知情权和政府官员最低程度的隐私权。也就是说,如果你是普通百姓,你的私生活会受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一旦成为政府官员,尤其是掌管公共资源分配权的高官,就应当随时受到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这在西方国家通常被称为“官员无隐私”。

值得追问的是,既然官员财产早已被列为向组织申报和向社会公示的内容,公民为什么无权向有关部门查询,知情人为什么不能向外界透露官员的相关信息?连民众都可以查到的官员房产,相关部门为什么不能主动作为?不检讨自己的失察,反怪他人泄密,这也许才是最需要堵塞的漏洞。

(福建日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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