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让行救护车不该是一道选择题

www.fjnet.cn 2012-12-31 07:13  京华时报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是否让行救护车,本不该成为一道选择题。重建这一社会共识,要从建立和完善法规入手,逐步达成制度互信。

有网友发微博称,北京急救中心海淀分中心有关人员驾驶救护车外出就餐,又开着顶灯、逆行返回单位。这一行为引起诸多网友不满,有人认为:“这种事儿如果天天见,难免车主在路上不给120救护车让路。”该中心管理人员证实,救护车为中心所有,是否违规私用,将进行调查处理。

前段时间,北京一辆载有重伤患者的120救护车,因一路上鲜有车辆避让,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却耽搁了足足40分钟,伤者不幸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如何让行救护车的强烈关注。如果说,这件事让人感到了为救护车让行的必要性,急救分中心人员开救护车外出就餐这件事,却又不免让人感到困惑。许多人大概会这么想:不让行,车上有危重病人怎么办;可让行的话,保不准就是在给特权行为让路。

这说明,由于特种车滥用现象的事实存在,已经影响了人们对让行特种车的认同感。公众有这种感受虽可以理解。但应该说,让不让行救护车,与救护车是否存在违规私用等行为,不能直接挂钩在一起。即便人们对此有所不满,这也不该成为让行与否的必然条件。很简单,人们并没办法每回都准确判断出,救护车是否在履行职责,那么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进行选择,就有可能出错。

是否让行救护车,本不该成为一道选择题。一方面,无论人们对救护车滥用行为有多么愤慨,碰到救护车打开顶灯、拉响警报,都必须让出一条道来。这既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必要敬畏。而另一方面,那些享有特种车使用权的机构,同样必须敬畏手中的权力,不能把公众的信任当作一种特权消费。只有当这成为社会共识,才不会出现“救护车到底该怎么让”的现实困惑。

重建这一社会共识,要从建立和完善法规入手,逐步达成制度互信。从元旦起,对遇有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将扣3分处理。这是重建社会共识的必要制度保障。但要真正达成制度互信,还需要从法规上对特种车滥用进行严格约束。

基于现实情形,如何遏制救护车滥用现象,同样迫切需要给出制度性答案。否则,很难避免人们把这当作让行救护车与否的一种道德考量。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