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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文章:《网络立法 是约束更是保护》

www.fjnet.cn 2013-01-02 17:15  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对此,不少互联网企业认为,网络立法对他们既是约束,更是保护。“当前,网络上有许多不负责任的言论,有的人借着正义的名义误导公众,甚至侵犯他人权益。对于这些虚假信息,互联网企业核实起来,成本很高,任由虚假信息、侵权信息扩散,也有损互联网企业形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决定》,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净化网络环境、提高优质服务的法治保障。”魏成说。

百度副总编辑赵承说:“保护网民的信息安全和隐私,是每一个互联网企业应尽的义务。近年来,百度投入人力物力,狙击虚假信息和不良信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后,我们将一如既往恪守使命,为网民提供越来越好的搜索体验,并充分保障网民平等、快捷、安全获得网络信息的权利,促进网络信息安全流动。”

《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针对有人担心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特别是实行“后台实名制”会影响方兴未艾的“网络反腐”,魏成指出:“《决定》的出台不会影响‘网络反腐’。现在,有影响力的‘网络反腐’事件大多源于网民的实名举报,没有证据的信口雌黄,不会真正推动‘网络反腐’的进程。试想,《决定》出台后,网民能够更加负责任地举报、举证、呼吁,必将推动‘网络反腐’向纵深发展。”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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