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日“礼尚往来”决非小事
www.fjnet.cn 2013-01-04 15:59 徐云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云南楚雄州原州长杨红卫案近日开庭。杨被指控自2003年以来单独或与其妻余某共同受贿人民币974万余元,黄金、钻戒等合人民币18万余元。夫妻俩一个办事、一个收钱。杨坦言,“礼尚往来,收红包在官场是平常事”,不经意间就收多了。在检察机关指控的杨红卫多达116次受贿中,有不少属于这种所谓的礼尚往来。(据1月4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 有人曾随机抽取了某法院3年审理过的100起涉贪案件,通过分析发现,78名官员都曾在节假日里大肆受贿,其中有40人在预审或者庭审过程中明确提出,逢年过节收礼送礼乃是人之常情,并不应该将节日期间收受的礼品认定为受贿所得。就像杨红卫所说:“礼尚往来,这在官场是平常事,我也没在意,哪知道出事后一加,居然收了这么多。”无论如何,这样的巧辩还是笨拙了点。 那么,杨红卫果然是不经意间就收多了吗?非也,绝对不是。在他“不经意”的背后,则是一场精心刻意的收钱敛财行动。比如,在敛财上夫妻二人分工明确,前店后厂,配合默契。一个收钱,一个办事,俨然就是一条龙作业。楚雄州的老板们深知杨家夫妻“我办事、你收钱”的家庭分工,纷纷走夫人路线,在向杨红卫行贿的26人中,有15人曾向余某送钱。在武定县狮山大道改造工程招标前,杨红卫专程来到武定县调研。他逐一否决投标企业,力推何某的公司,使其拿到了该项目。何某之所以在众多投标企业中独得州长青睐,直到东窗事发才得以暴露,他与杨红卫妻子的幕后交易起到了关键作用。 不可否认,红包本是国人逢年过节相互之间表达祝福的一种方式,过节送礼确实是人之常情。然而如今在官场上,这种人之常情却变了味,给官员送红包逐渐成为一种较为隐蔽的行贿手段,也是一些人拉拢、腐蚀官员的“敲门砖”。行贿人常常通过送“红包”与官员搭上线,再开始大肆行贿、请托,为自己牟取私利打开方便之门。而多数贪官不把收礼当成受贿看待,似乎收礼是人之常情,顺理成章,理所当然,也使逢年过节送礼成了官场上“风俗”。其实,收受者对送礼者的如意算盘心知肚明,名曰“礼尚往来”,联络感情,实则看中了他手中的权力,权钱交易,相互利用而已。 事实上,是“礼尚往来”还是收受贿赂,其界限泾渭分明,无法混淆。礼尚往来以朋友间长年积淀的良好情感关系为基础,是一种不计索取的赠予,不附带任何附加值。而收受贿赂的显著特征,首先是行贿者与受贿者之间绝大多数存在着明确、具体的工作制约和利益需求关系,比如上下级、或者合作等,而且这一关系具有长期性和相对稳定性。其次是行贿者利用节假日等各种机会送给官员财物,是基于官员的特定职责权限,凭此与其长期保持的相互利用关系,以不断取得其帮助,谋求经济利益。行贿者就是企图借用受贿者手中的权力牟取更多更大的好处。 诚所谓“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既然是送礼“风俗”,就要“礼尚往来”,有投有报。既然“礼尚往来”,就要有来有往,“来”的是钱财,“往”的自然是人民赋予的权力。说白了,收了钱欠了情,只能用手中的权力去还,“成人之美”,“替人消灾”,给人家办事,终日像一头负重的驴子艰难前行。殊不知,当把权力当作商品出租出售的时候,离罪人的距离也就不远了。就是一个个红包最终化为一副冰冷镣铐,牢牢地把杨红卫铐在罪恶的十字架上。这说明,节日里的“礼尚往来”决不是小事。 元旦刚过,春节将至。各级纷纷三令五申,强调严禁以各种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廉洁过春节。相关领导和部门年年都这样耳提面命地喊,年年捕获的贪官都能揭出节日腐败的问题,正是一个个热衷于节日收礼怕贪官纷纷落马,也让人们在信心的迭落与升起中看到了希望:“绳从细处断,祸从贪念生”,“贪得无厌必自毁”——铁规不可违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因此,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有起码的责任心和自律性,知道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别以为大权在握,就可以什么都不在话了,不服天朝管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侥幸心理要不得,杨红卫案就是最好的例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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