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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妹”的水有多深

www.fjnet.cn 2013-01-16 09:16  李德民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房妹”的水有多深

得查

“房妹”丑闻网上发酵,日前,郑州市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对“房妹”案主角翟振锋批准逮捕。

小小“房妹”,大大局长,戏中有戏,案中有案,越深挖越有“宝”,恰似“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大头”必须查清楚。从已经披露的新闻看,有些“小头”已露出水面,比如为翟家办生育指标、上户口的;有些“大头”却还在水下若明若暗,水很深,也很浑。比如,该案爆料人表示,他对官方初步的调查结果非常失望,因为官方调查并未涉及由翟振锋家出资成立的兰亭房地产公司,调查结果完全是避重就轻。

“大头”,不容易,比查那些办生育指标的、上户口的难得多。要看到,翟振锋们已经穿成了串,结成了网,说不定上头还有“保护伞”,唯恐“拔出萝卜带出泥”。任何蛛丝马迹都得彻查到底。

偷信件当废纸卖

不值

有位老兄一没偷金银,二没偷钞票,偷的是信件。但这甚至比偷金银、钞票还可恨,“家书抵万金”,信是偷不得的,偷了就犯侵犯通信自由罪。曾做过送报员的左某辞职后利用留下的钥匙,半年内偷窃居民楼信箱信件、报纸数万份,当废纸卖了两千元。检方以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将他公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对他若按照盗窃罪起诉,区区两千元案值,刑期在一年以下;但信件不是一般商品,无法折价,在被偷的数万封信中,有多少父亲母亲的嘱咐、兄弟姐妹的亲情、热恋情侣的承诺,以及生意伙伴的协商、伤病人士的求医问诊……是秘密,是隐私,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却被他当废纸卖了!这就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益,要按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惩治了。

这位偷信老兄既是法盲,还是财迷,愚昧,而又贪婪,损人严重,利己甚微,稀里糊涂“二”到班房里去了!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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