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最新原创 > 正文

防治环境污染就该去独善其身思维

www.fjnet.cn 2013-01-23 07:10  范子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年伊始,北京陷入近年来少有的雾霾天气中。昨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开出了应对办法。著名环境法专家王灿发指出,立法应该明确规定污染企业不得向北京周边地区转移。周边地区污染的范围仍然包括北京。(1月20日《新京报》)

罕见的雾霾天气再度敲响了环保警钟,北京立法控治污染无疑是个着眼于常态化、长效性的积极举措。不过,这份送审稿不但显得治污力度不足,而且未就与周边地区联防联治给出富有建设性的对策,让人难免对预期效果只能谨慎乐观。

当今不少城市不是认识不到环境污染的危害,也不是不重视防污治污,缺少控污对策和治理措施。但比较惯常的做法是“驱赶”,那些盼项目、盼GDP的周边和内陆地区往往又饥不择食,两相情愿催生出污染大户、违规排污企业“上山下乡”中国式治污的独特风景。

与往常污染个案所造成的地区性危害所不同的是,不但首都京城遭遇十面“霾”伏,而且有几十个城市深受“霾”害,覆盖面积之大、持续时间之久、毒性程度之严重,无不令人触目惊心。这清楚地表明,以邻为壑、独善其身的污染治理思维徒劳无益,被赶走的污染源依旧会把城市包围得严严实实。

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习惯于作无关痛痒的经济处罚,把污染大户、违规排污企业往外赶,或者听任污染源向周边迁徙、转移,而不是整体联动、通力协作,严格标准、严肃执法,形成对环境污染的围歼、肃清之势,不但治不了本,甚至连标都治不了,建设生态文明更可能纸上谈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