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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多少官员贪污借助“舌尖腐败”

www.fjnet.cn 2013-01-23 16:17  倪洋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前不久,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法院对该区北吴集镇原党委书记赵锦彤作出一审判决:赵锦彤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贪污公款7.75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赵锦彤案的最大特点,就是他把自己的日常开销拿到镇政府财政上以招待费的名义报销。”1月15日,负责查办此案的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如何遏制公款吃喝问题,是赵锦彤案应该带给有关部门的反思。(据1月22日《检察日报》)

人们常把公款吃喝说成“舌尖上的腐败”,吃喝问题不仅大量占用国家的公用经费,引发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更是滋生贪污贿赂犯罪的温床,必须引起高度警惕。正如赵锦彤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的反思:“我的错误是典型的,对如何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解决权力约束等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可以警示他人、教育他人。”

公款吃喝不是小问题。但是,在有些官员看来,公款吃喝,不仅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而且还变成了自我享受的资本和胡乱走账、借机腐败的机会。就拿前文提及的赵锦彤案来说,一个工作勤勉,为人热情爽快,又写得一手好文章,深得领导和同事的信任,并且有着20多年基层一线工作经历的他,就是因为小视了公款吃喝问题,忽视了公款吃喝所可能带来的贪污腐败行为,而使得自己一步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其警示和教育意义,值得各级各地党员干部记取。

嘴馋。俗话说“人嘴无底洞,座吃山可崩”。多年来,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某些官员“嘴馋”。在个别官员看来,公款吃喝,反正是公家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鉴于此,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工作餐“四菜一汤”的规定也成一纸空文,下级单位出钱接待上级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似乎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无人敢破也无人能破。有些人沉湎、沉醉、沉沦于觥筹交错中,成了“酒囊饭袋”,带来了高血脂、高血糖、脂肪肝等“职业病”,还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吃喝成风、公款浪费、餐桌上的腐败,已经成了官场一大痼疾,与中央所提出的“八项规定”格格不入,必须坚决整治。

心贪。公款吃喝已经成为一项社会顽疾。对此,上至中央,下至百姓,一片鞭挞之声,相关部门的反腐利剑也频频亮出。然而,各种名义的公款吃喝行为却屡禁不止。公款吃喝泛滥,与其说是官员管不住自己的嘴,倒不如说是其没管住自己贪婪的心。公务接待、公款吃喝,看似只是简单的吃吃喝喝,但其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利益空间,或者说有着可以让一些官员腐化堕落的土壤。前文提及的赵锦彤,就是利用了公款招待费用报销上的“漏洞”,不但将自己赌博欠下的赌债从吃喝招待费中支出了,而且见每次通过招待费贪污公款后总是风平浪静,于是越发胆大起来,甚至连家中的日常开支也通过招待费的形式报销掉。正是心生贪婪,才一步步将其推向了贪污腐败、违法犯罪的深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贪字头上一把刀。必须戒贪欲、除贪念,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态、阳光心态,才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本色。

权大。公务接待、公款吃喝,是领导干部的“专利”。干部不论大小都有着一定的权力。公款吃喝泛滥成灾、有禁不止,说到底还是领导干部的手中有权。尽管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按理必须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是,在有些官员看来,权力就是属于自己的特权、专利,自己想怎么样,就可以怎么样,权力欲的极度膨胀,会让一些官员失去正确的价值取向,将权力异化为可以胡作非为的工具。尤其是对于“一把手”而言,在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很容易变成“一人说了算”。前文提及的赵锦彤案,北吴集镇政府有不少人虽然对赵锦彤的做法都很反感,但碍于他是乡镇“一把手”,没人提出来。因此,必须加强对官员权力观的教育和培养,促其正确用权、谨慎用权、规范用权,还权于人民。

束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人,失去约束,肆无忌惮,将会很可怕。领导干部也是如此。一些官员大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就是缺少约束,或者说监督不力、管束太小。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一个领导干部长期处于无人能管、无人敢管的境地,很可怕也很危险。遏制贪污借助“舌尖腐败”,根本的问题是要规范权力的运行方式,把行政审批的大权彻底搬回办公桌上,而不是酒桌上。在财政透明和财政监督双双缺失的情况下,无任何可操作性,即便发再多的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也注定是一纸空文。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解决权力约束等问题,是关键之关键。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治乱需用重典。公款吃喝猛于虎,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纷纷呼吁要用“严刑重典”堵住这个腐败的管涌。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三公浪费”纳入《刑法》调节范畴,非常必要。以立法禁止公款吃喝值得期待。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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