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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是媒体夸大出来的吗?

www.fjnet.cn 2013-01-30 10:00  叶祝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理工大学食品系主任李汴生1月28日在一份提案中指出,近年来我们食品产品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整体的食品安全形势在向好的方向发展。目前的一些报道过于偏颇和夸大,使相关行业形象受损,加剧了公众的恐慌和社会质疑,产生了明显的负面作用。他建议,媒体或管理部门应设立食品专家监审,今后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应通过监审的审核。(1月29日《南方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从三聚氰胺到毒大米,从化学火锅到染色馒头,从多宝鱼到瘦肉精。从注胶虾到皮鞋果冻。食品安全黑幕不断被曝光。食品安全危机四伏,食品行业的信誉千疮百孔。作为食品专家的李汴生委员,不仅不体恤民生、尊重舆论监督,督促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反而为食品行业极力辩护,批评媒体夸大食品安全问题,专家的职业操守与民生情怀何在?

应该承认,有关食品安全的负面报道确实影响很大,特别是一些食品被曝出含有致癌物质,会给消费者带来恐慌,给食品行业带来信任危机,某些无良厂家甚至会因媒体曝光破产、倒闭,也让监管部门很没有面子。但这不是专家诋毁舆论监督,为食品行业两肋插刀、涂脂抹粉的理由。即便媒体报道有偏颇、夸大成分,作为食品行业的专家与为民代言的政协委员也应有宽容舆论监督的雅量,拿出诚意呵护食品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更值得追问的是,食品行业安全问题是媒体夸大出来的吗?如果不是食品行业问题多多,素材多多,为何食品行业成为新闻富矿,记者随便留点心注点意就能曝光出那么多猛料呢?食品行业出了安全问题,作为食品专家,不想着提供权威信息,帮助解决问题,反而责怪媒体,建议政府部门设立食品专家监审,要求涉及食品安全的报道通过审核。这是支持媒体采访报道、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吗?

不渲染,不受采访对象的干扰,保证采访、报道的真实性应该是媒体监督的本来面目。媒体需要采访什么,报道什么,报道到底该怎么做,这是媒体的事,更是新闻规律本身的需要,不需要权力部门当监督“婆婆”。如果新闻报道需要经过权力部门审核的话,媒体表扬权力部门,自然一路绿灯,如果媒体想报道食品行业的负面新闻,经过权力部门的过滤,早就口径统一了,谈何舆论监督?

媒体写不实、夸大报道,确实应该受到制约。但是这个工作不要食品专家与管理部门来做,法律法规有约束,社会公众有监督。新闻出版总署对媒体与记者也有管理要求。比如,新闻出版总署《关于采取切实措施制止虚假报道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对经查实采写虚假、失实报道的记者,要给予警告,并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情节严重的要吊销其新闻记者证,五年内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情节特别严重的,终身不得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专家何必要求管理部门越俎代庖审核媒体的报道权利呢?

事实上,食品行业的好多问题,不是媒体夸大出来的,而是食品安全的现实生态。对食品安全问题,如果监管部门无所作为,专家无动于衷,媒体保持沉默,除了消费者蒙在鼓里深受毒害以外,食品安全问题会自动消失吗?专家秉持捂盖子的心态是负责任的态度吗?

食品安全的教训太多太多。要重新树立食品安全信誉,食品生产者、经营者无疑要爱惜自己的羽毛,但是,在商言商,商家的良心道德基本靠不住。完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与监管制度,制定、完善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降低食品安全检测门槛。十分必要。而且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能辜负舆论监督与民众期待。

唯有从源头上下工夫,从制度上强化,加大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把食品安全检测常态化、制度化,并在电视、报纸、网站等传媒上及时公布食品质量检测指标。充分尊重公众的消费知情权与健康权。消除食品行业安全隐患,才能化解食品安全信任危机,为民众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让媒体不再“夸大”报道食品安全问题。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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