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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煤矿被贱卖不能党纪处分了事

www.fjnet.cn 2013-02-04 07:01  燕 农 来源:京华时报 我来说两句

山西省忻州市纪检部门近期对“保德县价值2亿余元国有煤矿37.5万元卖掉”事件相关涉事人员作出了处理,给予时任矿长张明孩留党察看处分,其他两名责任人同样受到党内处分,另有两名责任人作书面检查。

2亿余元国有资产37.5万元贱卖,真不知是慷慨呢还是无知?而对相关责任人竟然只给予党内处分、留党察看,如此轻描淡写,更不知道是宽容呢,还是纵容?这或是近年来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的内因之一。

物权法明确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违反国有财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德县国有煤矿资产严重“缩水”的背后,有没有合谋私分或者利益输送,需要彻查。就此,忻州市纪检部门没有权力草草结案。

今日主笔 燕农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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