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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在“执罚思维”下扭曲

www.fjnet.cn 2013-02-06 14:55  杨 涛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执罚思维”任何时候都有,尤其年关临近更甚。2011年年关,河北保定雄县一高姓老板厂里打工的一对外省籍农民工夫妻想回家,高老板主动开车送他们到某市火车站乘火车,被罚款1万元;前不久,安徽阜阳刘杰从常州带4名工友开车回安徽老家时,在南京江宁上坊附近被运管所稽查人员拦住,称其为“非法营运”,要对其进行罚款。这种类似的事情屡屡上演,盖因执法的权力并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即便是有些貌似关进了制度笼子的权力,所谓的“笼子”也是不牢固的,难以阻拦权力猛兽,或者干脆笼子的钥匙直接掌握在权力自己手中。

举例来说,执法部门可以动辄对公民处罚数以万计的罚款,理论上公民对处罚不服可以到法院进行诉讼,但囿于时间、精力、金钱等因素,公民较少能提起诉讼,为何执法部门要对公民进行大额处罚时就不需要申请法院批准,由法院对两方进行听证后再裁决呢?再比如,每到年关,执法就频频变身为“执罚”,但我们四处只见“执罚”的身影,却不见纪检监察机关对执法本身进行检查的身影,对违规执法人员的鞭子往往也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将执法变成“执罚”的,不仅有运管部门,还有很多相关的权力部门,这就需要公民为他们打造一个制度的笼子,而不是权力为自己打造笼子——那样,笼子会成为舒适的别墅。立法部门针对“执罚”频现的现象,应当召开立法听证会,多听取民众的意见,应当多吸纳民众参与立法过程,应当及时公布立法信息,让制度的笼子由公民来亲自量身定做。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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