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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名片就能坐实“非法营运”?

www.fjsen.com 2013-02-06 15:34  刘 鹏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湖北武汉一家企业老总,深感农民工兄弟过年返乡太辛苦,2月2日上午,特派公司技术员彭勇驾车,送6位农民工兄弟姐妹返回黄梅县老家。不料,途中遭遇黄冈市团风县运管所工作人员查扣车辆,以“涉嫌非法营运”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罚款才能放行。该所执法人员的执法“证据”居然仅仅只是一张带有“出租”字样的名片。(2月5日《武汉晨报》)

从媒体报道来看,彭勇显然已经不是第一个免费送农民工回家,而被冤枉并处罚款的人。此前,安徽阜阳人刘杰免费载4名工友回安徽老家过年,在南京江宁被运管所稽查人员暂扣了车辆,并处以罚款。罚款额一度从10万元降到5千元。

虽然以上两起围绕“非法营运”错案事后均得到了纠正,但其中暴露的问题却值得反思。

一是“非法营运”如何定性、证据又如何采集。在刘杰被罚事件中,执法人员在讯问后,从刘杰与其所带的农民工口中,得到的答案均是:“不收任何费用”。但相关执法人员反复讯问:公司是不是报销费用?很明显涉嫌诱供。而在彭勇被罚事件中,并没有是否收钱等关键性的证据,却只有一张写有“出租”字样的名片。处罚的证据显然不充足,存在着“说你违法就违法,不违法也违法”的执法主观性和随意性。

二是罚款金额为何如此随意。刘杰被罚,一开始,执法人员要罚“3万到10万元”,之后又说“至少5000元”?而彭勇被罚事件中,要求缴纳3000元罚款,最后彭勇和农民工凑足了1500元了事。试问,执法的弹性何以如此之大?如果不要发票,不要收据,是不是还可以打折?恐怕就是菜市场卖萝卜白菜,也不能一会10块,一会5毛地叫价吧?

另外,到底还有多少刘杰与彭勇们,哑巴吃黄连,被罚之后,没有依法追问和讨要说法,而选择了默默离开?

罚款经济的驱使下,执法的选择性、主观性和随意性,让一些执法者露出了“创收”的原形。说轻了,这是执法耍赖、执法犯法、持权胡为;说重了,则是损害法律的威严,败坏执法者形象,让社会公平与正义蒙羞。

春节临近,春运正在紧张而有序的进行,回家、返回单位的人们,正在旅途中奔波,希望一些执法部门,要依法执法,多一些严谨,少一些随意,多一些敬畏,少一些胡为,别再人为制造“非法营运”的错案了!刘 鹏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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