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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也要接受舆论监督

www.fjnet.cn 2013-02-08 09:23  杨涛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也许袁厉害确实不像她自己说的那样‘没有一分钱存款’,可她为什么不能有一些合法财产?为什么我们总是要求好人必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我们要的是人,不是神。”言下之意就是说,她有一些财产是正当的,是她的个人隐私,公众和媒体不应该过问。我以为,倘若说一个人不接受他人捐款,不接受政府资助,默默无闻地做慈善,他人的确不应过问他的财产——但仍然可以监督他对待孤儿的行为,毕竟那些孤儿是属于社会的。但是,袁厉害不但接受了政府的资助,更接受了社会许多爱心人士的捐赠。从社会的角度讲,人们当然有权利来关心政府资助、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财产的去向,监督她有无中饱私囊。这么说,并不是说袁厉害不能拥有合法财产,而是说,她是否会拿资助和捐赠的财物归自己所有。如果袁厉害确有20余处房产,且是她合法所得,任何人都无权非议。

换个角度讲,袁厉害既然选择了照顾众多孤儿做慈善,既然选择了要求政府资助和接受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做慈善,那她就成为了一个“社会公众人物”,她的隐私权就要受到相应的限制。她照顾孤儿的行为会被监督和曝光,这不能视为隐私,因为社会需要她真心对待孤儿。她使用善款的行为也要受到监督,这也不能视为隐私,因为公众有权知道这些善款的下落。任何人不能因为做慈善而享有免于监督的权利,做慈善的“好人”更应受到监督,而且,正因为做慈善的人不是神而是人,他或她也具有人性的弱点,更需要受到监督。杨涛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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